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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初?步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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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招标人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招标文件、图纸技!术,资料、主要技—术规范(标准)【等相关文件》资料并保《证评标专家有足【够,的时:间了解?和熟悉?相关内?容
? 评标委员会!在开始评标前应当熟!知工程信息和评审内!容认为拟定的评【标时间?不能满足《评标工作的》应当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可以?按照有关规定—顺延评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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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完成》后进行初《步评审
第十九】条 :评标委员会应按【照,下列程序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 (一)【进,行形式评审确认【投标文件格式或【者形式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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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进行响应性—评审:确,认投标文件的—工期、工程质量【、投标有效期等【实质性内容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三)进【行投标文《件评:审通过对投》标文:件技术标《中各项内容进行初】审确认在技术方法】。、措施、标准等【方,面是否存在》偏差;?通过对商务》标的核对《、比较、筛选确认投!标报价中《是,否存在算术》性错误、错漏项、报!价过高过低的项目】、不平衡报价是否更!改了清单报价中不】得更改的内容—。;以及找出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理【解的其他偏差等;】
(【四,)澄清、《修正就投《。标,报,价中计算错误—投标文件中其他【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的内容以及!其他需要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细微偏【差向投标人提—出,。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要求并》根据:招标文件中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的方—法和标准对投标人】所,作的书面答复进行分!析和确认;
【 (》五)汇总初步—评审结果确》定进入?详细评审阶段—的投标人名单按照投!标,总价的高低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排序《
第二十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本办《法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认定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其他未界定为—重大偏差的应视为细!微偏差
第二【十一条 除法律【法规规定情》形外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评—标委员会《应当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 (一)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
—。。 (二》)投标人《技,术标不能满》足工程?施工需要《或者技?术,标,得分低于招》标,文件规定合》格标准的;
!。 (三)投—。标人资信标中—项目管理班子配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标准【。的;
《 :。 , (四)《投标报价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
! (五)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的;
【 (六)列—入投标价格中的暂】列金:。额、以项为单位【设,立的暂估价等非竞】争性费用金》额与招标《文件的规定》不,。。一,致的;
— ,。 , (七?),规费、税金以及【招标文件《明,确列:出的其他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未按国家!和山东省《有关规定计取的【;,
? ?(八)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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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招标人不】得规:定最低投标限价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成本价的】核,算方式低于成—。本价的投标无效其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 评标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进行》认定评标委员会认定!。意见不?一致时采用投票【表决方?式认定
第二!十三:条 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的以及《综合评估法采用次】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的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向中:标候选人要求—缴纳低?价施:工风险?担保担保额度—可,由招标人按招标控制!价与中?标人投标报价—差值的全额》或一:定比例确《定
第二十四条】 未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再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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