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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详细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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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详!。细评审按照先技术标!。。、,后资信标、再商务】标的顺序进行—
第二十六—条 综合评估法的详!。细评审可《以采:用打分?制方式对各》项,评,审因素进行评—审评:标细则中的》权重设?置技术标分值应【当不超?过20%资信—标分值应当不—超,过10%《商务标分值权重【设置应?当不少于70—%
【采用:。其他评标《方法的技术标评审】、,资信标?评审应当采用合格制!方式按照评标—细则对各项》评审:因素进?行评:审
?第一节 技术—标评:审
第二十七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工程性质和特点【在,评,标细:则,中明确技术标评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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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技术:标应当?采用暗标形式按下】列程序进行
【 , :。 (:一)在评标前由【招标人?将技术标随机编号】编号标识于》技术标封《面上;
【 :(二)评委对技术标!进行评审按照—编号:统计分数;
! (三《)评审完成后由招标!。人宣布?技术标?编,。号对应的投标—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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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采用计算机辅助!评标的应《当由电子评》标系统完《成,暗标的编号》、统计工作
第】二十九条 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技!术标暗标的编制、密!封要求投标人技术标!暗标不得出现任【何可:。能泄露投标人信息的!内,容
第三》十条 除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审的工程外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投标时不提交【技,术标由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
—。第三十一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工程》特点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陈!述和答辩陈》述和答辩评审—一,般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进行现场答辩的应】采,用背对背形式
】第,二节 资《信标评?审
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工》程性质和特》点在评标《细则中明确》资信标评审的内容和!标准
《第三十三条 评【标方法对投标—人资信标评审的标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 , (《一)设区市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已建立起建》筑市场诚信考—核机:制的应当《将投:标人的市场考核、信!用评价以及不—良行为记录情况【作,为评审因素按—照一定的比例或者权!。重进行量《化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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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行为!记,。录是指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做出行》。政处罚的行为记录以!及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不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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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尚未建立诚信考【核机制的招标人【可以对投标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承建》过类似工程以及所承!建工:程获得?。设区市及以上质【量、安全等奖项进行!量,化评审所获奖项应当!。是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设《立,并授权的社会组织所!评选的奖项》并在其?主办网站公示;
! (三)设】置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应!提供下列资料之一已!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材料)、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其主办!网站的公示》信息;
》 , : (四)类似—工程:业绩或者奖》项的要求不得—局限于特定行政区】。域或特定行业—;
(五!),联合体投标》人的社会信誉、【奖项、施工业—绩,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各—成员:。所占合同工》作量的比例进行加权!折算;
《
(—六)奖项的有效【。期一般为3年国家】级的可延长至5【年;
《 (》七)类似《工程是?指在:规模(面积、造价】。、层次、跨度—)、结构形式、施工!。工艺、特《殊施:工技术?等方面与招标工程相!类似的?工程
第三节 】商务标评《审
第三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设?定的:方,式选取清单分部分】项进行评审选取【方式一般是》。随机:抽取方式或者根据】项目特点有重点地选!取分部分项》设区市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也》可,以统一规定》选取方式
】 :采取随机抽取分部】分项的方式进—行评审的《应先由?工程:造价:专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比例随机选取【占工程造价》权重较大的分—部分项再由》全体:。评,委随机抽《取评审项《进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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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计算机辅助—评标的所有分部【分项全部进行评审】
第三十五条 】商务标评审的具【体方法由招标人根据!本办法规定》。选择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载明也可以在【开标时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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