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五章《 详细评审 【
第二十五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详细?评审按照《先,技术标?、后资?信标、再商务标的顺!序进行
第二十六!条, 综合评估法的【。详细评?审可以采《用打分制方式对【各项评审因素进行】评审评标细则中的】权,重设:。置技术标分值—应当不超《过20%资信标分】。值应当不超过1【0,%,商务标?。分,值权重设置应当不少!于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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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用:其他评标《方法的技术标评【审、:资信标评审应—当采用合格制—方式按照评标细则对!各项评审因素进行】评审:
第一节 技术标!评审
第二十【七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工程性质和特点【在评标细则中明确】技,术标评审内容—
第二十八条 技!术标应当采用暗【标形式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在:评标前由招标—人将技术标随机编号!编,号标识于技术标封面!上;
(!二)评委对技术标】进,行评:审按照编号统计分数!;
(三!),评审完?。成后由招标人—宣布技术标》编号对应的》投,标人名称;
】 , (四)采用计】算机:辅助评标的应当由】电子评标系统完成】暗,标的编号、》统计:。工作:
第二十九—条 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技术标》暗标的编制》、密封要求投—标人技术标》暗标不得出现任何可!能泄露投标人信息】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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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除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审的工程外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投标时】不提交技《术标由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
第三—十,一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工程特点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陈述和答《辩陈述和答辩评【审一般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进行现场答】辩的应采用》背对背形《式
?第二节 资信—标,评审
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工程性质和特点!在评标细则中明【。确资信标评审—的内容和标准
第!三十三条《 评标?方,法对投标《人资信标评》审,的标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 (一)设【区市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已建》立起建筑市》场诚信考核》机,制的应当将投—标人的市场考核、信!。用评价以《。及不:良行:为记:录情况?作为:评审:因素按照《一,定的比例或者权重】进行量?化评审?;
不】良行为记录是—指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做出【行,政处罚的行为记【录以及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不良:行为
》 (二)—尚未建立诚信考【。核,机制的招标人—可以对投标》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承建过类】似工:程,以及所承建工程获】得,设区市?及以:上质:量、安全《等奖:项进行量化评审所】获奖项应当是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设立并?授,权的社会组织所评】选的奖项并在其【主,办网站公示》;
(】三,)设置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应提供下列资!料之一已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材?料,)、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其主办网】。站的公?示信息;
— 《。(四)类似工程【业绩或者奖》项的要?求不得局限于特【定行政?区域或特定行业;】
(【五)联合体投标人的!社会信誉、奖项【、施工业绩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各成员所占合同工作!量的比例进》行加权折《算;
【 (六)《奖,项的有效期》一般为3年》国家级的可延长至】5年:;
(】七)类似工程是指】在,规模(?面积、造价、层次】、跨度?)、结构形》式,、施工工艺、特殊】施工技?术等方面《与招标工程相—类似的工程
第】三节 商《务标评审
—。第三: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设定的】方,式选取?。。清单分部分项进行】评审选取方》式一般是随机抽取】方式或者根据项目】特点有重点地选取分!部分项设区市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也可以统一》规定选取方》式
《 采取随机抽取!分部分项的》方式进行评》审的应先由工程造价!专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比【例随机?选,取占工程造价—权重较大的分—部分项?再由全体评委—。随,机抽取评《审项进行评审
】 采用—。计算机辅助评标的所!。有分部分项》全部进行评审
】。第三十五《条 :商务标评《审的具体方法—由招:。标,人根据本办》。法规:定选择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载明也【可以在开标时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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