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评标委员会 【
第》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应当保密招标人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5日内通过招标】公告发布《平台:公开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
第【十三条 评标委【员会:中招标?人,的代表应当具—。备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评标专家条!件并取得《授权委托无符合条件!人,。选的应当《在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依,法招:标的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评标委员!会中工程《造价专家不应少于】五分之二
第【十四条 招标人通过!山东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可以选择在》全,省范围内抽取专【家
工】程所在地评标专家】分,(子)库中所需专业!专,家数量不《足实际需求》数量3倍《的招:标,人,应当将抽取范围【扩,大至上一级》专家库或者采取异】地抽取?专家
第十五【条, 评标委《员会可?以采用推举或者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名专家评》委担任?评标委员会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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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组《织开展评标活—动对在评标过程中】产生的?问题提请评标委员会!讨论:、表决组织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评标【委员:。会的其?他成员享有同等表】决权
第十—六条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提!交评标委员会讨【论的问题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下,列原则及时处理
! (》一)属于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的【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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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属于对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理解不一致》或不熟悉《的应当提请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作出解释;【属于对招标文件【存在不同理解的应】当提请招标人作出合!理的书面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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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属于》。投,标文件中存》在,细微偏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报价中存—在算术错误的应当修!正结果并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确认《;
》 (四)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决定;涉及否—。决投标人投标的表决!认定票数应当不少】于三:分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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