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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评标方法《。
第—六条 评标方法包】括,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合理区》间,法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法
?第七条 单项工程合!同,估算价(或招—标控制价)》在,50:00万以上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或者500!万以上的专业—工程可以采用综合】评估法其他》工程应当《。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合理区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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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施工技术复【杂的工程需要—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应当报经!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八条】 招标人应根据本办!。法及有关规定确【定具体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评标细—则和对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要求
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一】般由投?标函、技术标、【资信标和商务标组】成
第九条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进:行施工招标》招标人应当按—照国家?现行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国【家、省的有关规【定设定并公》布,。。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第十:条 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合理低】价法、合理区间【法的招标人》应当科学地设定【评标基准《。价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第—。十一条 评标标【准,(评标细则)不得出!现下列情形
】。 (一)含有明!显的定向指向—性导致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二!)存在明显的矛盾、!错误或者相关事项不!明确将?。导致评标《无法进行《;
【(三)采用量化打】分时标准或者—依据不明《确完全依赖评—。委主观评分;
! ?(四)评《。标方法含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规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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