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燃气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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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燃气用户应】当遵守安全用气【规则使用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和气瓶及时】更换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使用年《限已届满的》燃气燃烧器》具,并,按照供?用气:合同支付燃气费【用
单位!燃气用户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操作维护》人员:。燃气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
! 管道燃气用】户需扩大用气—范围、改变》燃气用途或者—安装、?。改装、拆除固定的】燃气:设,施和燃气燃烧—器具的应当与—燃气经营《。者,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九条 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 (一)擅自【操作:公用燃气《阀门;?。
—(二)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
? ? (三)《安,装、使?用不符合气源要求】的燃:气燃烧器《具;
?
(四)】擅自:安装、改装》。、拆除、包》裹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
: (》五):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
! (六)盗用燃!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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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改变!。燃气:用途:或者转供燃气;【
,
: , (八)在—同一室内同时使【用含燃气在》内的两种以上燃料】
,
第三十条 燃【气用户有权向燃【气经营?者查询相关》的经营收费和—服,务,等事项燃气用户当面!或者电话查询—的,燃气经营企》业应当立即给予【答复;通过短信【、电:子邮件或者》书面:查询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燃气!管理、物价、质【监、:工商等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和《投诉制度《公开举报和投诉【电话、?。信,箱及电子邮》件地址?受理有关《供气服务《质,量、燃气安全、【收费标准、质量等】事项:的举报和投诉并【自接:到,举报和?投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第三》。十一条 居民管道燃!气用户灶(含—燃气热水器、燃气采!暖炉等燃气燃烧器】具):前阀:以前(含灶前阀)】燃气设?施的维护《和更新?由燃气?经营企业负责燃气计!量,器具阀门后燃气【设施的?维护和更新》由燃气用户》。负责
单!位(业?主)燃?气用户燃气设施【的维护?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未约《定的燃气用户灶【(含燃气热》水器、燃气锅炉等燃!气燃烧器具》)前阀?。以前(含《灶前阀)燃》气,设施的维《护和:更新由燃气经营企业!负责:燃气计量器》。具阀门后燃气设施的!维护和更新由燃气】用户负责《也可以委托燃气经】营,。企业维护和更新
】
第三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销售的】燃气燃烧器具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并在明《显位置标注气源【适配性检测标志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燃】气用户指定》燃气燃烧器具销【售单位和品牌
第!三十三条 燃气燃】烧器具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立或者委托设立【售后服务站点配备】经考核?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人,员负责?售后的安装、维修服!务
燃气!燃,烧器具的安装、【维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