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五章《 :燃气:设施保护 — 第【三十四条 燃气【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标!准和规定划定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并,向社:会公布 《。    — 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下列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  —   (一》。)建:。。设占压地下燃气管线!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  《 ,  :(,。二)进行爆破、【取土等作业》或者动用《明火; 【    (三—)倾倒、排放腐蚀】性物质?;   【  (四)放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者—种植深根植物—;     !(五)其《他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 【第三十五条 —燃气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燃气设》施保护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定期进行】巡查、检测、维【修和维护确》保燃:气设施的《安全运行 【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毁《损、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不得毁损、覆盖!。、涂改、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 《 第?三十六条《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查】明,建,设工程施工范围内地!下燃气管线的相关情!况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燃气经营者等单】位应当自接到查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并提!供相关资料 】 ,    《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敷设管道—、打桩、顶进—、挖掘、钻探等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活动的应!当通知燃气经营者】。派专业人员现场【监督指?导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因!建设工?程确需改装、拆除、!迁,移燃气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与燃气设》施产权单位协商并制!定改动方案报燃气管!理部门批准》燃,。气设施改《装,、拆除、迁移等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三—十七:。条 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应当:制定:改动方案报燃气【。。管理部门《批准: , ?    改动方【案应当符合燃—气,。发展:规划明确安全施工】要求:有安全防护》和保障正常用气的】措施:。。 第》三十八条 燃气管】道达到设计使用年限!、遭遇重大自然灾】害、腐蚀损坏严重或!。者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管道燃气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标准组织】安全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采取相应!措施  【   燃气经营者】应当对停止运行、】封存、报废》的燃气管《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