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三章! 燃气经营与服【务 》 第:十五条 从》事,燃气经营活动应【当依法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 第【十六条 《燃气经营者应当与燃!气用户签订》供用气?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     燃—。气经:营者应当向燃—气用户持《续、稳定、安—。全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燃气指《导燃气用户安全用气!。。、节约用气 — 第十七条 燃【气经营者应当对燃气!用户燃气设》施和用气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燃气《用户燃气用户违反安!全用气?规定的检查》人员应当提》出整改意《见燃气用户应当【及时整改《发现安全隐患的燃气!经营者应当》及时排除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燃气经!营者可以暂停供气】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后燃气经营》。。者应当在2》4小时?内恢复供气经劝【阻、制止无效的【燃气经营者应当及时!。报告:燃气管理部门—     —燃气经营者》应当每月至少对单位!燃气用户《燃气设?施和用气情况进行一!次入户安全》检查:。每,年,至少对居民燃气用户!燃,气设施和用气情况进!行,一次入?户安全检《查 ?第十八条 燃气经营!者,从,事,安全管理、作业【和,抢险抢修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接受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的安全管理!或,者作业活动 第】十九条 燃气经营者!不得有下列行为 !    (一)【拒绝向市政燃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符合用气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供气;   【  (二)倒—卖、抵押《。、出租、出借、转】让、涂改燃气—经,营许可证《; :     》。。(三)未履》行必要告《知义务擅自停止【供气、调整供气量】或者未经审》批擅自停业或者歇】业;     (!。四)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的燃:气;   —  (五)》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   !  (六)》要求燃?气,用户购买其指—定的产品或者接受】其提供的服务—;  《  : (七)冒》用其他?企业名称或者标识】从事燃气经营、服】。务活:动 第《二,十条 管道燃气经】营者除遵《守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燃气发展规》划和用户需求—制定中长期发展计划!每年向燃气管理部】门报告发展计划【和实施情况; 【     (—二,。。)公布管道燃—气,报装、改装条—件,不得拒绝燃》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符合用气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的报装、】改装申?请;    【。 (三)设》。立并公布24小【。。时用户服务电话并】为用户缴纳、查【询燃:气,收费:和其他?服务提供便》利,;     【(四:)建立燃气管—网地理信息》。系统:新建燃气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应?当严格按照》城市综合地下—管线信息系统的【标准和规范》。组织实施《已建成的《燃,。气管线信息系统应当!与综合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对接实现数据融!。合 第二十—一条 公安、交【通运输、安监、【质监、燃《气管理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汽车加?气站及车用燃气【。设施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 汽车加《气,站在燃气泄》漏、燃气压力异【。常、附近发生火灾】、雷击天气等不安】全情:况下不得《。进行加?气或者卸《气作业 第二【十三:条 汽车加气站【应当按照规定做好车!用,气瓶充装《。前、充装中和充【装后的安全检查【并向燃?气车辆驾驶》人员进行安全宣传】  ?   燃《气车辆所《有人应当《按照规定《取得:有关证件和检验标】志定期检验车—用气瓶和燃气—专用装?置及时维修或者更换!不合:格车用气瓶》和燃气?专用装置;燃气车】辆驾驶人员应—当正确使用》车用气瓶及燃气专】用装置做好》。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 第二十!四,。。条, 从事?。瓶装:燃气充装活动的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     (—一)未经《质监部门许可—从事充装《活动; 《     (二)】给超:期,限未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气瓶充】装燃气;《  ?   (三》)给报?废、改装的气瓶充】装燃气; 》    《 ,(四)给超残液量标!准的气瓶充装燃气】;   》  (五)》。超过国家《规定:的允许误《差给气?。瓶充装燃气》;    — (六?)用槽?车直接向气瓶充装】燃气或者用气—瓶相互倒灌燃气; !     (七)】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燃气;  】   (八》)销售未《经许可的充》装单位充装的瓶装】燃气或者《销售充装单位—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的】瓶装燃气;》。。  ?。。   ?(,九,。)给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气—。瓶充装燃《气, 第二十》五条 管道燃气经】营者因施《工、检修等原因确需!降压:或者:。停气的应当将作业时!间和影响《区域提前48—小时予以公告或者书!面通知燃气》用户并按有关规定及!时恢复供《气;因突发事件降压!或者停气的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通知燃气—。用户:  ?   燃《气经营者停》业、歇业的应当事】先对其供气》范,围,内,的燃气用户》的,正,常用气作出》妥善安排并在90个!工作日?前向:所在地燃气》管理:部门报?告经批准方可—停业、?。。歇业 第二十六】条 燃?气,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燃气质量检—。测制度确保所—供应的燃《。。气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    质监—、工商、《。燃,气管理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加强对《燃气质量《的监督检查 —     》燃,气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燃气?。经营者诚信档案【和,不良:行为公示制》度记:录燃气经营者的【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七】条 燃气价格—、,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价【格应当按照价—格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  缴纳燃》气设:施,配套费的建设项【目安装燃气》设施不再收取天然气!管道设施安装—价,格;未缴纳》的按照物《价部门原批准文【件,。。收取:。天然气设施》安装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