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三—章 道路《通行条件 》 第十四—条 新建、改建【、扩建会展中心、】旅,客集散中心、物流中!。心、体育场馆和其他!大型公?共建筑以及居住小区!等对交通影响较大】的建设项《目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交》通影响评《价对道路交通有重】大不利影响又—。无法消除的规划部】门不予批准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 第:十,五条 ?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应当—科学规划公共—交通设?施条:件具备的应当规【划建设换乘枢—纽、公共交通专用车!道、合乘车道—、公交港《湾式:停靠站台、出租【车临时停靠》站点 第十六【条 城市道路—应当保障自》行车交通、步行【交通的通行空间合】理设置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和自行】车停放区 第【十七:条 在城市干—道以外?。的居住?区道路、小街、【窄巷等容易引起交通!拥,。堵的区域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建?设,(,市政)、城管—等部门完善微循环】道路交通系统提【。高道路通行能力 !。第十八条 市—交通运输、市市政公!用部门应当》会,同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结合实际制】定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标准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 第十九条 新建、!。改建、扩建道—路时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应当》与道路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达不到规定标准!。的不得通过竣—工验收?   》  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应】当同步建设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所需的《专,用供电设《施,电力供?应企业应当为交通信!号灯和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正常运【行提供用电保障所】需,电费由?维护管?理部门承担》建,筑物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为在《其建筑物上》设置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提《。供便利 《 《  :  乡村、》集镇、居《住区道路应》当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设置道—路交通安全设—施 第二》十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在公路穿村!路段及陡坡、急弯】、连续弯《。道、视线《不良及其他危险路】段,合理设》置,交通护栏、交通标志!等道路?。。交通安全设》施 : 第二十一》条, 道路限《速标志的《设置应当综》合考虑道《。路设计速度、交【通,流量、沿线》交通安全设施、交通!事故情?况等因素 》 第二十二》条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负责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维护管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维护—管理 》  :  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在移】交维护管理》部门前?。由道路建设单位负责!维护管理 》 : ,  :。   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损毁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维护管理部】门,。应当:及时修复排除隐患 ! 第二十三条 【道路主管《部门应当根据—道路交?通安全需《要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意】见及时增加、调整道!路交通安全设施【 :第二:。十四条 临》时占用?道路、停车》。场,从事:大型文?化、体育、商—。贸等:活动影响道路交【通的应当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批需要采》取限制交通》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第二: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损毁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或者影响其功【能的行为: —     (一)!遮挡交通安全—设施:; :   —  (二《),在交通安全设—施上设置《。或者张贴广》告牌、指路牌、宣传!标语等物品》; ? ,   ?。(三)设置与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相混淆的招牌、符!号、图案; —     (四)设!置干扰驾驶人视觉的!红、:黄、绿三色》灯源或者《。其他容易产生眩光】、反光?效果的?物品;   【  (五《)其他损毁或—者影响其功能—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