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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道路通行条—件
第十四】条 新建、改建、】扩建会?展中心、旅客集【散中:心,、物流中心、体育场!馆和其他大型—公共建筑以及居【住小:区等对交通影响【较大的?建设:。项目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交—通影响评价对道路】交通有重大不利影响!又无法消除的规划部!门不予批准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五条— 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应当科【学规划公共》交通设施《条件:具备的应当规划建】设换乘枢《纽、公?共交通专用车—道,、,合乘车道、公交【。港湾式停《。靠站台、《。出租车临时》停靠站点
第十六!条 城市道路应当】保障自行《车交通、《步行交通的》通,行空:间合:理设置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和自行车停放区!。
第十七条 在城!市,干道以外的》居,住区:。道路、?小街、窄巷等容易引!起交通拥堵的区域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建:设(:市政)、《城管等部门完善微】循,环道路交通系统【提高道路通》行能力
第十八】条 :市交通运《输、市市政公用【部门:应当会同《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结合实际制定【。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标《准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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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新建、改建【、扩建道路时—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应!当与道路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达不到《规定:标准:的,。不得通过竣工验收】
《 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应当同步建—。设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所需的专》用供电设施》电力:供应企业应》当,。为交通信号灯和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正常运行】提供用电保障所需】。电,费由维护管》理部门承《担建筑物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为在其?建筑物上设置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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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乡村》、集镇、居住区【道路:应当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设置道》路交通安全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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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在公路穿【村路段及《陡坡、?急弯、?连续弯道、》。视线不良及其他危险!路段,合理设置交通!。护栏、交《通标志等《。道路交通安全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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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道路限速!标志的设置》应当综合考虑—道路设?。计,速度、交通流量【、沿:线交通安《全设施、《交通事故情况—等因素
第二十】二条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负责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维护管?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维护】管理
!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在《移交维护管》理部门前由道—路建设单位负责【维护管理《
】 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损毁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维护管《理部:门应当及时修复排】除隐患
第—二十三条 道路主管!部门应当根》据道路交通安全需要!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意见及时增【加、:调整道路交通安全】设,施
?第二十四条 临【时占用道《路、停车《场从事大型文化、体!。育、商?贸等活动《影,响道路交通的—应当: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批【需要采取限制—交,。通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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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损毁】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或,者影响其功能的【行为: 《
? (一)遮【挡交通?安全设施《;
】 (二)》在,交通安全设施上设】置或者张贴广—告牌、指路牌、宣传!标语等物品;—
(三】)设:置与: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相混:。淆的招牌、符号、】图案:;
(】四)设置《干扰驾驶人视—觉的:红、黄?、绿三色灯源或者】。其他容易产生眩光、!反光效?果的物?品;
《 (五—)其他损毁》或者影响其功—能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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