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三章 【道路通行《条件 ?。 第十四—条 新建、改建、】扩建会展《中心、旅客集—。散中:心、物流中心、【体育场?馆和其他大型公【共建筑以及居住【。小,区,等对交通影响—较大的建设项目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交《通影响评价对道【路交通有《重大不?利影响又无法消【除的规划部门不【予批准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五条?。 ,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应当科学【规划公?共交通?设施条件《具备的应当规划建】设换乘枢纽、公共】交通专用车》道、合?乘车道、公》交港:湾式停靠站台、出租!车临时停靠站点 !第十六条 》城市道路应当保【障自:行车交通《、步行交《。通的通?行空间合理设置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和自行车停放—区 第十七—条 :在,城市干道以外的【居住区道路、小街】、窄巷等容易—引起交通拥堵—的区域?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建设(【市政)、城管等部】门,完善微循环道路交通!系统提高道路—通行能力 第十】八条 市交》通运输、市市政公用!部门应当《会同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结合实际制定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标准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九条 新建【、改建、扩建道【路时: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应当与道路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达—不到规定《标准的不得通—过竣工验《收 《    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应当同步建设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所,需的专用供电设施】电力供应企业应当】为交通信号灯和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正—常运行提《。供用电保障所—需,电费由维护管理【部门承担建》。。筑物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为在《其,建筑物上设置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提供便利 【。    》 乡村、《。集镇、?居住区道路应当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设置道!路交通安《全设施 第二【十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在公》路穿村路《段及陡坡、急弯、】连续弯?道、视线不》。良及其?他危险路段,合理】。设置:交通护栏、交通标志!等道路交通安全设】施 ?第二十一条》 道路限《速标志的设置应当】综合:考虑道路设计速度】、交通流《。量、沿线《交通安全《设施、交通事故情】况等因?素 ?第,二十:二条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负责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维护管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维《护管理? ,    》 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在移交维—护管理部门前由道】路建设单位负责【维护管理 【     —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损毁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维护管《理部门?应当及时修复—排除隐患 —第二:十三条 《。。道路主管部门—应当根据道》。路交通?安全需要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意见及》时增加、调整道路交!通安全设施 第】二十四条 临时占】用道路、停车场从事!大型文化、体育、商!贸等活动《影,响道:路交通的应当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批需要采取限【。制交通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 第二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损毁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或者影响其功能!的行为:  】   (《一,)遮挡交通安—全设施; 【     (二】)在交通安全设施】上设置或《者张贴广告牌、指】路牌、宣《传标语等《物品; 》。    《(三)?设置与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相混淆的招】牌、符?号、图案;》    》 ,(四)设《置干:扰驾驶?人视觉的《红、黄、绿》三,色灯源或者其—。。他容易产生眩光【、反光效《果的物品; 【   ? (五)其他损毁】。或者影响其功能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