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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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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依法:办理:机动车登记手续后】方可上道路行驶未】。办理登?记手续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按照规定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并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登记手续》
第十条》 公路营运载客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重型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工程渣土运输—车和校?车应当?。。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行驶记《录仪并保证其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 禁止生产、销【售未列入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目录的机—动车型未列入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目录】的机动车型不—得,上道路行《驶
第十二—条 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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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的住址和联系【方式等信息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告知?机动车注册登记地或!者驾驶证核发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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