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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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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依法管!理、社会《参与的原则》实现与城乡建设相协!调、: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第四【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道路交通安【全规划建立工—作协调机《。制
第《五条: 市:、县(市、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 交《通运输、市政公【用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做《好相应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第六条 实!施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统筹规划建设【机动车?、非机动车和—。人行道交通系统合理!。配置道路交通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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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市、【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经—。常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法履行道路交—通安全?义,。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劝阻或者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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