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不》可移动文物》
第七条】 县区?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对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应及时登记并于每】年末向社会公布;其!中属于重要文—物或者?遇,有紧急情况可能受到!。危害的?文物应即《时向社会公》布
》 县区—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至少每五年将!已登记公布的不【可移动文物报本【级,人,。民政府核《定,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至少每五年【从,下级文物保护单【位或者新发现的文物!。中选择具有重大价】值,的不可移动文物报】本级人?民政府核定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核【定,公布的?文物保护单位逐级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并自公布之日起一】年内划定并公—。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作出标志说明建】立记录档《。。案设置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第八条 没有】专门机构管理—的文物保护》单位由县《区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聘请一至三名】文物保护员》专门负责管理并支】付合理报酬费—用在文物保护—经费中列支》
第九条 具有】地方特色、历史、传!统、文?化价:值的村、《镇,、街道、民居、家庙!祠堂:、,井,桥,等建:筑由:市、县?区,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做好保护利【用工作
第十【条 堌堆形》。聚落遗址是古—。代先民为避水患【择,高而居形成》的文化遗存是菏泽】最具:代表性?。。的,古代村落形式,在】。我国考?古学界的堌堆—文,化研究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不可再生【的珍贵?历史文化遗》产
【堌,堆型古聚落遗址【已公布为《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实施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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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文物保护范围的划!定由市、县区文物】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规—划、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协商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 : , (一)古遗址、】古城址、大型古【墓葬的保护范围距文!物本:体外缘线《。不,低于120》米中小型墓葬不低】于60米
! (二)革命遗!址及革命纪念—建筑:物、古建筑及—历史纪念建筑物、石!窟寺等保护范围外】。缘线:。距主体构筑物—不低于3《0米;?主体构筑物外有【围墙的保护范围外缘!线距围?墙不低于9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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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石刻碑碣或!其他文物《。的保护范围为主体】以,外,30米?
第十二》条 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 : (》一)擅?自设置户外广告设施!。;
【 :(二)修建人造景】点;
】 (三)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等危害文物安!。全的物品;
】 (四【)擅自进行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或者栽植、—移植大型《乔木和修建构筑物】。;
》 , : (五?)取土?、采:矿、毁林、排污、深!。翻土地;
— 《(六)?进行与文物保护无】关的其他建设—工程
第十三【条 根?据,文物保护《的,实际:需,。要可以依法》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周围划出】一定的建设》控制地带《并予以公布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工程建设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环境和历史—风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应当!符合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的要求【
第十四条 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建设危害《文,物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得建设!污染文物及其—环境的?设施不得开展可【能影响文物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
《 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已有的【危害文物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调查处理限期治】理必:要时予?以拆:迁
第十》五,条 建设工程选【址建设单《。位应当尽可能避开不!。可移动?文,物;因特殊情况不】能避开的《建设单?。。位应当对文》物保:护单位尽可能实施原!址保护?确定保护措施—并将保护《措施列入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设计【任,务书
《 《 无法实施原址】保护、?需要迁?移或:者拆除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法定程序依法报】批
? 原址保护】、迁移、《拆除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列?入工程预算
第十!六条 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使,用人:负责:修缮、?保养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所有人》负,责修缮、保养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有损—毁危险所有人不具】备修缮?能力的文物所在【地政府应当给予帮助!;接受?帮助修缮的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转》让、抵押或者—。改变用途的》应,当经相应的》。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退还修—缮费用
》第十七条《 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属于国家所有!的,。近现代?遗址、纪念建—筑物或古建筑可以】。建立博物馆、纪念】馆或:者辟:为参观游《览场所如《果必须改作其—他用途的应》当经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征得上一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报》。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八,。条 文物《行政主管部门以外】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管理使用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的应】当与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签订责任书负【责文物及其附属物的!安全、?保养和修缮》并接受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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