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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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对文物的保护!和,管,理传承优秀历史【文化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文物保护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文物工《作应当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正确处?理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与文《物保护的《关系确保文》物安全?
第四条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市、县【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工作
】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是【全,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全市的文】物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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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区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本辖区范围内!的文物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 发展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国土?资源、财政、民政、!公安、工《商,、,海关、民族宗教【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文物保】护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协助文?物主管部门》做好辖区内的文物保!护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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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文物保护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乡规!划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 ?。文物事业《是公益性文化—。事业各级《人民政府用于—文物保护的财—政拨款应当》。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而!增加
《第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由市、县区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或物质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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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保护文物》与,违法犯罪《分子作坚决斗争的;!
》。 (二)发现文】物,及时:上报、上交》或,抢救文物《有功的;
【 (三—)将个人收藏—的重要文物》捐献给国家的;【。
(四!)在文物安》全保卫、查缉走【私和打击《非法经营文物—的工作中有显著成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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