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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收 购
】第九条 地方储备粮!的收购、销售计划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地方储备粮!储存:规,模、品种和总—体,布,局提出建议经—发展改革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发展改革—部门、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和农》业发:展银行共同下—达
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地方储备《。粮,。收购、销售计划【。的具体执行情—况及时报《送发:展改:革部门?、财政部门备—案并抄送农业发展银!行
第十条 【承担地方储备—粮储存任《务的企?。业(以?下简称承储企业)收!购入库?的地方储备粮应【。当是达到《国家质量标准中等以!上的新?粮
第十一条 】正常情况下》,地:方储备粮的购销【通过:市场渠道解决—必要时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实行政府定价时!,地方储备》粮的购销价格分别】由市、区《县价格主管部门、】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意见—报市、区县人民政】府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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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储备【粮入库成本按照【收购价格加合理的】。收购费用《由财:政部:门会同?。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共同核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地《方储备粮入库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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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农【业发展银行应当【按照收购计划、收购!价格:和合理费用及时【、足额向承储企业安!排地方储《备粮收购资》金,
承储企!业应当在农业发【展银行开立基本账】户接受农业》发,展银:行的信贷监》管确保地方储备粮收!购资金安《全
地】方储备粮收》。购资金?应当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截留】、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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