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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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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加强地方储【备粮管理有》效调控?粮食市场确》保粮食安全根据【山东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等规章【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地方储备粮—是指:。。市、区县人民—政,府储备的《用于调节《本行政?区域粮食供求总【量、稳定粮食—。市场以?及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突发事!件的粮食和食用油】
第?三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或,者,参与地?方储备粮经营、【管理:与监督?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全》面落实粮《食工作行政首长责】任,制市、?区县人民《政府:承担保障本》地区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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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县!。发展改革《。部门、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拟订本!行政区域《地,方储备粮规模—、,总,体布局和动》。用的宏观调控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五!条 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市级储】。备,粮,的管理工作并对区县!地方储备粮进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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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区县?级储备粮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 市、】区,县财政部门负责【安排:。同级地方储备粮的】贷款利息、储存【费用和轮《换费用等财》政补贴并负责—地方储备粮财务【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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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农业发展!银行负?责安排地方储备粮的!贷款及相应的信【贷,监管工作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地方储?备粮经营管理中【存在违法行为时均有!权向粮食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举报
【 , 粮食》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组织查处;【举报事项超出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及!时移送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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