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地方储备粮!管理有效调控—粮,食市场确保》粮食安?全根据山东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等】规章: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地方储备粮是指!市、区县人民政府储!备的用?于调节本《。行,政区域粮食供—求总量、稳定粮食市!场以及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突《。发事:件的粮食和》食用油
第三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或者参与地方储【备粮经营、》管理与监督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全面落实粮!。。食工作行政首长【责任制市、区县人】民政府承担》保障:本地区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
市!、区县发展改革【部门、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拟订本行!政区域地《方储备粮规》模,、总:体,。布局和动用的—宏观调控《。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
第五条 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市级储备粮的管理工!作并对区县》地方储?备粮进行《监管
区!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区县级?储备粮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 !市、区?县财政部门负责安】排,。同级地方储备—粮的贷款利息—、储存费用和轮换费!用等财政补》贴并:负责地方储备粮【财务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七条【 农业发展银—行负责安排地方【储备粮的贷款及相应!的信贷监管工—作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地方储备粮!经营管理中存在【违,法行为时均有—权向粮食《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举:报
:。
粮食【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组织查处;举!。报事项超出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及时移!。送,相关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