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城市环境卫生管理】。
第》二十五条 街道【、车:。站、:广场、公厕、—公园绿地、文—。化体育场所、—河道、地下通道、】过街天桥《等城市公共场—所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持,整洁、美观
【第,二,十六条? 临街建筑、店铺】。。、居民住户应当按】照“门?前三包”管理规【定做好环境》卫生、绿化管护【和秩序维《护等工作
第二十!七条 禁止》下列: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
《。 (一)随地】吐痰或者便溺;
】
《 (二)乱扔—果,皮、纸屑《、烟:蒂、:口香糖、塑料袋、饮!料瓶(盒)等废弃】物;
】(三)不《按照规定倾》倒垃:圾、污水或者—粪便;
《
,。。 (》四)在露天场所或者!公共垃圾容器内焚】烧物品?;
— (五)其他损害】城市:环,境,卫生的行为
—
,第,二十八条 禁—止排放不《。经处理或者处理不达!标的废?水、废气、废—渣
第二十—九条 城市园—林养护单位修—剪行道树时遗留的】枝叶和渣土》等废弃物《应当及时清除保持街!道整洁
第—三十条? 公共厕所全部达】到二类以上标—准内部设施齐全实行!专人管理保持清【洁,卫生无异《。味市区内无旱厕
! , 有条件的沿街!单位厕所《应当向社会开放并】在显要位置设置标】识牌
第三十一】条 生?。活垃圾应当日—产日清垃圾分类【收集处理逐步实【行垃:。圾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
【 餐厨《垃圾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单独—收集和?处置禁止《与其他垃《圾混倒或者排入雨水!、污水排水》管道、河《道
第《三十:二条 对工业垃圾】。、医疗垃圾、—电子垃圾等各—类危险、《有毒有害垃圾应当实!行定点收集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不得投放到生】活垃圾容器中或【者随意丢弃
第】三十三?条 城市开发建【设、城中村改造、道!路新建和改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配套建?设公共?厕所、垃圾转—运站、垃圾箱等环境!卫生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交付使《。用
未】改造的?城中村按《照标准建设垃圾收】集设施纳入市区【环卫一体化管理
】
第三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损坏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改变环境卫生设施!用途不得擅自—拆除、迁移》。环境卫生设施确需】拆除、迁《移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先建后拆《的原:。。则事先提出拆—除、迁移方案报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并依法!进行:重建:或者给予《补偿
第三十五】。条 加强《排水管?网维护管《理严格执行排水许可!制,度禁止未经许可向城!市,排水管网及设施排放!污水
— 禁止向排水设】。施排:。。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或者?易堵塞?管道的物质
—
第三十六条 加】强市区?。河道水?域及沿河卫生管理】禁,止下列影响河道卫生!的行为
《
》(一)未经》许可在?沿河:区域开展餐饮、食】品加工等污》染水体的经营活动】;
:
, (二—)擅自搭建建(构)!筑物或?者堆放物品、物料;!。
》 (三)在》沿岸:种植蔬菜、饲养家畜!家禽;?
(【四):摆摊设点等经营活】动;
《 (五)向沿!河绿化带、河道丢弃!废弃物或者倾倒垃】。圾;
— (?六)擅自排放污水或!者设置、扩》大雨水、污水排放】口,;
《 (七)—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
第三十七条 【各部:门、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做好《除“四害”工作明确!专人管理《。消杀防止蛆蝇孳【生
第三十八【条 养犬应当遵守】本市养犬管》理,办法禁止散养
】 公安部【门,应,当加强流浪犬—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流浪》犬都:可以捕捉送至公安】部,。。门,指定的流《浪犬收容《场所:也可:以向公安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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