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第五】章 档案信息管理 ! ?第三:十三条 《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地下管线信息【管理标准和规范建】。立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和信息共享、动态】更新机制    ! 地下管线管理【维护单?。位,应当按照标》准和规范建立专【。业管线信《息系统?实现与?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信息共享    ! 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专《。业管线信息系统应】当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并与全市】地理信息系统—、应:急,地,。理、地理市情等数据!。交互联动 》 第三十四条 】 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需要组?织开展地下管—。线普:查和补测补绘工作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予以配合《。并于普查、补测补绘!。结束后一个月内将】形成的地下管线档】案移交城建档—案,管理:机构     地!。下管线档案信息管】。理相关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 第三十五》条 ? 地下管线工—程建设单位办理规划!许可或者《占用、?挖掘道?路审批手续时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将工程竣!工后需?移交:的工程档案内容和要!。求,告,。知建设单位 第三!十,六条 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提【请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取得预验收!。认可文件相关主【管部门办理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时应当查验预验收认!可文件 《 第三十七》条 地下管线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将竣工图—、地下?管线竣工《测量成果以及其他应!当归:档的工程档案移交】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移交建】筑工程竣工档案【时应当一并移交建筑!工程地下综合—管线竣工图》等档案 《    《 因抢修、迁移【、改动、废弃等情形!造,。成地下管线的—位置、?走向:。、埋深、材质—、使用状况等—属性信息《发生变?化的地下《管线管理《维护:单位应当自变化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变化信息《并移交?相关资料《 :。    建》。设,单位和地下管线管理!维护单位报送档案】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涂改、伪造、漏报】。、,瞒报 第三十八】条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将地下管【线普:查、补测补绘成果】、工程档案》资料以及地下管【线变化信《息及时录入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第三十【九条 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查!阅、利?用地下管《线信息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并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地下】。。管线建设单位和地】下管线管《理维护单位查—阅,本单位移交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城,。建,档案管理机》构不:得收取查《询费用 》第四十条 地下【管线信息的》存储、处理》。。、传递、使用、销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