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档案信息管】。。理,
第》三十三条《 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地下管》线信:息管理标《准,和规范建立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和信息共享、动【。态更新?机制
— 地下管线—管理维护单》位应当按照》标准:和规范建立专业【。管线信?息系统实现与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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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专业—管线信息《系统应当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并与全市地理—信息系统、应急地】理、地理市情—等数据交互联—动
第三》十,四条 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需!要组织开展》地下管线普查—和补测补绘》工作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予以配合并于普查、!补测:补绘结束后一—。个月内将形》成的地下《管线档?案移交城建档案管理!机构
》 地下管线【档,案信息管理相关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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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条 !地下管线工程建设单!位办理规划许可或】者占用、挖掘道路审!批,。手续时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将工【程竣工后需移—。交的工程《档,案内容和要求告知】建设:单位
第三十六】条 : 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提请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取得预验收认!可文件相关》主管部门办理—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时应!当查验预验》收认可文件
第】三十七条 — 地:下管线?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将—竣工图、地》下管线竣《工测量成果》以,。及其他?应当归档的工程档】。案,移,。交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移交建筑工【。。程竣工档案时应当】。一并移交《建筑工程地下—综合管线竣》工图等档案
】 因抢》修、迁移、改—动、:废弃:等情形?造成:地下管线的位置、】走向、埋《深、材质、使—用状况等《属性信息发》生变化的《地下管线管理—维护单位《应当自变《。化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变《化信息并移》交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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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和地下管—线,管理维护《单位报送档案—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涂改、!伪,造、漏报、瞒报【
第三十八条 】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将地下管线!普查、补测补绘成】果、工程档案资料以!及地下管线变—化信:息及时录入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第三十九《条, 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查阅、利用地】下管线信《息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并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地下:管线建设单位—和地下管线管—。理维护单位查阅本单!位移交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城建?档案管理机构不得】收取查询费》用
第四十—条, 地下管线信息的】存储、处理、传递、!使用、销《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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