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五章 档案信息】管理 《 第三十三条【 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地下管线信息管理!。标准和规范建立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和信息共—享、:动态更?新机制 《     地下管线!管理维护单位应当】按,照标:准和:规范:建立专业管线信息】系统实现与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信息共享—     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专业管》线信息系统应当【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并与全市地理信!息系:统、应急地》理、:地理:市情等数据交互联动! 第三《十四条 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需要组织开展!地下管线普》查和补?测补绘工作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予以配合并】。于普查、补测—补绘结?束,后,一个:月内将形《成的地下管线—档案移交城建—档案管理机》构, :    地下管【线档案?信息管理相关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第三十五条】 , 地下管线工程建!设单位办理规—划许可或者占用、挖!掘道路审批》手续时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将工程竣!工后需移交》的工:程档案内容和—要求告?知建:设单位 第三十】六,条 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提请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取得—预验收认可文—件相关主《管部:门办理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时应当【查验预验《收认可文件 第三!十七条 地【下管:线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将】竣工图、《地下管线竣工测【量成果以《及其他应当归—档的工程档案移交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移交【建筑工程《竣工:档,案时应当一并移交建!筑工程?地下综合管线竣【工图:等档案     !因抢修?、迁移、改动、废】弃等情形造成—地下:管线的位置、走向、!埋深、材《质、使用状况—等属性信息发生【变化的地下》管线管理维护单位】应当自变化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变化信息并移交相】关资料 《  : , , 建设单位和地下】管线管理《维护单位报送档案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涂改—、伪造、漏报、【瞒报 《第三十八条 —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将地【下管线普查、补测】补绘成果、工程档案!。资料以及地》下管线变化》信息及?时录入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第?三十九条 【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查阅、利》用,地下管线信息—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并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地下管》线建设单《位和地下管线—。。管理维?护单位查阅本—。单位移交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城:建档案管理》机构不?。。得收取查《询费:用 第四十条 地!下管线信息的存储、!处理、传《递、:使用、销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