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四【章 :运行保障 》 第《二十六条 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地,下管线?安全:监督管理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编制地下】管线:安,全应急综合》预案    【 地:下管线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做好职?责范围内地下—。管线:运行:安全的监督》检查编制行业应急预!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二!十七条 地下管【线,管理维?护单位负责》所属地下《管线的运行安全并遵!守下:列日常管理》规定  》   (一》),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设置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定期—进行地?下管线运行》状态评?估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   》  (?二)对地下》管线进行日》常巡:查和定?。。期维护做好巡查【和维:。。。护记录发现地下管线!。破,损、老化、缺失【的应当及时修复; !   ?  (?三):定,期排查、及时消除】地,下管线存在的安全】隐患;  — ,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八:条 《地下管线《管理维护单》位应当建立地下管】线安全?。监测、预警机制并】对输:送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物质《以,及其他可能》产,生危险情形的地下管!线进行重《点监测监控》 第二十九—。条 地下管线管!理维护单位应当【制定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发生地下管—线事:故后应当按》照预案进行抢修【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   ?。地下管线发生故【障确需挖掘》道路进行紧急—抢修的抢修单—位可以先行施工做好!记录同时通知—有关:部门和单《。位并在?二十四小时内—补办手续;如—遇节假日补办手【。续可以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第三十条 】 地下管》。线管理维护单—。位不得擅自》废,弃地下管线;确需】废,弃的:应当征求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并报】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备:案   》。 , 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废弃地下—管线地?下管线管理维护单】位应当及时处—置消除安全隐患并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其他废弃》地下管线应当—结合相关工程建设予!以拆除 第三十一!条 禁止下列行为】     (一】)擅自占压》地下:管线及其养护管理】通道进行建设活动】;     (二!)损坏和擅自—占用、迁移地下【管线;     !(三:)涂改、《损坏、覆盖和擅【自移动、拆》除地下管线设施【。的安全?。警示标志;》 ,。     》(四)在地下—管线:保护范?围内排?。放腐蚀性液体、气体!。堆放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的物质种植深根性】植,物;     (!五):擅自接?驳,地下管线; —     》(六)其他危—及地:下管线安全、妨碍地!下管线?正,常运行的行》为 : 第三十二》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对!损毁、侵占、破坏地!下管线的《违法行为进》行,制止和投诉举报 】     地下管】线有:关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对受【。理的投诉举》报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反馈并《不得泄?露投:诉举报人的相关【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