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价格制定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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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供《水价:格按供水《业务准许收入—除以计价点核—。定售水量《。。确定综合考》虑农业、非》。农业用水状况和【用户承受能力等【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供农:业用水和非农—业,用水价格其中供农业!用水权益资》本收益率适当低【一些
》 ?。核定售水量为—上一监管周期年平均!售水量?有设:计供:水量的工程上—一,监管周期年》平均售水总量—低于工程设计供【。水量60《%的按设计供—水量的?60:%确定有《供水力发《电用水?和生:态用水的相应水【量予以剔除核定农】业售水?量,和非农业售水—量按照上一监管周期!年平均农业和—非农业实际售水【。。量的比例确》定新建工程在达【产过程中核定—售,水量按上一》。。。监管周期最末两【年平均售水量且【不低于设计供水量的!60%确《定原有工《。程因上游来水、用水!需求发?生较:大变化导致实—际售水?量较多低于设计供水!量的可视情》。调整核?定售水?量保障工程》运,行维:护需要实际农业售】水量超过上一—监管:周期核定农业—售水量的部分可适当!。上浮供农《业,。用水价格《
?。 ?供水:价格不?含增值税增值税【根据实际执行—税率另?行计算?
第?十五条? ,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综【合考虑供水成本、市!场供求状《况,、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要求?以及用?户承受能力等—合理制?定水利工程供水【价格:价格调整《幅度较大《时,可分步调整到位
!第十六?。条 长距离引调水工!程供水价格按照“受!益者分摊”的原则兼!顾地区差异分区段或!口门制定
—第十七条 新建水利!工程运行初期的【供,水价格?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依据经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的成本参数及!设计供水量确—定保:障工程正常》运行;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的成本参!数与成本监审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按—成本监审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具备【成本监审条件—后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开展成本!监审制定供水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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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新建》重大水?。利工程?实行基?本水:价和计量《水价相结合的两【部制水?价原有工《程具备条《件的可实《行,两部制水价基—本水价?按照适当《补偿工程基》本运行维护费用【、合理偿还》贷,款本息的原则核定】原则上不《超过综合水》价的5?0,%
? : 新建工程的【基本:水费按设计供水量收!取原有?工程按核定售水【量,。收,取;计量水费—。按计价点《的实际售水量—收取
《第十九条 供水水】源受季节影响较大】的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可实!行季节水价》
第二《十条 除《。向水力发电、生【态用:水,、城乡供水企业供】水以外水《利工程向终端用【水户直接《。供水的应当实行【定额管理超定额【用水:。实行累进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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