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六章 设施管】理
第四十四!条 居民热用户】户外供热设》施和户内《共用供热设施由供热!单位负责维护、管理!;居民热用户—的,户内非共用供热【设施由热《用户负责维护需【要更新改造》的更换供热设—施,的费:用由热用户》承担:。
》 , 非居民热用户【。的供热?设施管理责》任由供热用热—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第四十—五条: 热源单位、供!热单位对其》。运营:管理的供《热设施应《当,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和更新改造保证!供,热设施?设备完好和安全【运,行重要供热设施应】当设置?明,显、统一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
【 ?。 热源单位、供热单!位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定期检—验、移装、报废、】能效指标等》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覆盖、拆!除、损坏供热设【施,。和供:热安全警《示,标志
第四—十六条 — 供热单位—对供热?设施进行改造时【应当执行施工规范】和国家有关规定热用!户应当予《。以配合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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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条 ! ? 建设单《位,从事工?程建设不《得影:响,供热设施安》全在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或者供!热,单位查明有关地下】。供热管?线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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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工程施工!可能影响供热设【施安全的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与供热单位协商制】。定安全保护施工【方案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后方可【施工施工中造—成供热设施损—坏的应当及时通【知供热单位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赔偿相应损失—
第?四十八条 》。 】热用户不得有下列】行,为
【 (一)在》室内供热设施上安装!换热装置;
!
(二)从!供热设施中取用供】热循环水;
!
》(三)未经供热单位!。同意擅自改动—供热管道《、增设?散热器或《者改变用《热性质; 》
【 (:四)在供热管道上】安装:管,道泵等改变》供,热运行?方式:;
】 :(五)改动》。、破坏供热计量【及温控设施; 】
(】六,)擅自扩大用—。热面积、改》变房屋结构影响【供热效果《; ?
【(七)其他妨碍【。供热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 【。。
热【用户实施前款—行为:导致室温达不到标】准的供热单位不【承担责任给其他热】用户或者供热单位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九条 ? 》 在供【。热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安全保护》距,离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 (一)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敷?设管线;
】
, 《(,二)挖坑、掘土或】者打桩;《 : ,。
—(三)?堆放:。。垃圾、杂物或者危】险废物;《
【 (四)利用供】热,管道:和支架敷设管—线、悬?挂,物体;?
《
》(五)排《放污:水、腐蚀性液体【或,者,气体;?。 ?
(六)!在供热管道穿越河】流,标志区域内抛锚或】者进行?其他危害供热管道安!全的:作业; 》
(七!)爆破作业; !。
? , :(八)其他可能危害!供热设施安全的行为!
第五十条 ! — 热源单【位、供热单》位应当制定供—热事故抢险》。。抢修应急预案—建立:与保障供热安全相适!。应的应急《抢修队伍配备应急抢!修设备、《。物,资、车辆以及—。。通信:设备在供热期内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第五十一条!。 ? , ? , 《 : 热:源单位、供热单【位,发现供热事》故或者接到供—热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到达现?场组织抢险抢修【并,按,。。规定:及,。时报告供热》。主管:部门对影《响,抢修的其他设施热源!单位、供热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应急处置和—必要的现场》防护:措施并及时通知有关!单位
【 热源单》位、供热单位可以】先行组织施工—后期补办有关占【道、道路开挖—等审批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阻挠?、拒绝抢修供—热设施对于阻挠、拒!绝抢修供热设施【的行:为,热源单位、供热【单位可?以,依法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予以处置!当地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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