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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污水处理与再【生水利?。用
【第二十四条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与运营单位—签订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合同示范文—本由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 运营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以及维】护运营合同进行【维护运?营定期?向,社会公?开有关维护》运营信息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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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运营单位应当保证出!水水质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在出现进【水水质和水》量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导致【出水水质超》标或者发生影—响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的突发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应急处—。理措施?组织抢修并同时【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 【
《 ,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核查处【理,经核查确因进—。水水质和水量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出水!水质超标的有关【部门依法行使行政裁!量权时应《当将其作为从轻、】减免的情形
! 因进水水质超!。标给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造成—损失的其运》营单位?。有权依法进行—追偿
第》二十六条 》 运营单位或者污】。泥处理处置单—位应当安全处理处置!污泥保证处》。理,处置:后的:污泥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对产【生的污泥《以及处理处置后【的污泥去向、用途】、用量等进行跟踪、!记录并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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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或者以其他方式处置!污泥
第二十七】。条 运《营单位?不得:擅自停?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因检修等原因需】要停运或《者部分停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应,当于九十个》工作日前《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
— 因构筑物、!。建筑物和设备—老化需检修、—。。维护的?尽量:合理:安排检修因事故【或者突发事件无法】保证出水水质正常】达标的应《当立:即采取应《急处理措《施于:。二十四小时》内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八?条 排水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污水:处理费对不》按照规定缴纳污水】处理费的单位和个人!。。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依?法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
向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污水、缴纳污水】处理费?的排水单位和个人不!。再缴纳排污费
第!二十九条 污水处!理费应当纳》入当:地人民政府财政【预,算管理专项用—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行、污《泥处理处置和—污水处?理费代征手续费【支出不得挪作他用支!付,。代征手续费的具体】办法由当《地财:政部门制定》。
《 污水处理【费的收?费标准不应当—低,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营》的成:本征收标《准低于成本的应当】逐步调整到》位因特?。殊原因收取的—污水:处理费不足以支付】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营—的成本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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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费,的收取、使用情况依!法向社会公》。开
第三十条 】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出水水质和水量【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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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考核办法》由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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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鼓励城镇】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再生水实行有偿使】。用鼓励成立再—。生水经营《企业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态景观等—应当优先使用再生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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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水资源、】水,环境状况《以及再生水利用需求!合理确定再生—水利用?。的规:模制定促进》再生水利用的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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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生水纳【入非常?规水资源《统一配置水》利主管部门应当【。。在核定?用水计划《指标时对再生水【利用工作《提,出指导意见
【第三十?二,条 进》行再生水利用应【当符合再生水相关规!范和标准配套—建设再生《水输水管网、加压】。泵站等再生水利用设!施并为再生水利用设!施设置明显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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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 (一)将再【生水与供水管—。网,。连接;
! (:二)擅?自改动、《操作公共再生—。水利用设《施; ?
《 (三)擅自改变!再生水用水性质【和用途或者擅自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转!供再生水;
】 (四—)未经再生水运营】单位同意在公共【再生水管网》。上直接取《水或者绕过计—量装置?直接取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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