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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设施维护》与保:护
第三【十三条 城镇排水!设施维护《管理责?任按照下列》。规定划分
! (一—)公共排水设施【经验收合《格后应当由建设单位!向,排水设施的运营单位!移交:移交后的排水设施】由运营单《位负责维护》。。管理;未移交的由建!设,单位负?责,维,护管理;《
【。 (二)》自,建排水设施由产权单!位负责维《护管理;《住宅区内自建排水设!施由建?设单位或者业主【负责维护管理;【
》 (三)产】权不明或者难以【确定责任主》体,。的城镇?。。排水设施由》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指定:。维护管理单位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费用?按照产权归属由产权!单位或者个人承【。担
第《三十四条 》 运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排》。水管道、窨井盖等】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检查、维修和养护】保,障设施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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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事】管网维护《、应:。急,排水、井下及有【限空间作《业的运营单位—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遵守操作规程和落实!安全措施设置醒目警!示标志避《免人员坠落、—车辆陷落《并及时复原》。窨井盖
》
? 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还应当实行》作业审批制度做【到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
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依法组织编【制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应急预》案统筹安排应对突】发事件以及城镇【排涝所?必需:的,物资
》 运【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抢险装备、》器材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三十—六条 排水户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事件排放的污—水可能?危及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危!害并及时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报告【
第三十》七条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维护和【抢修的专用》车,辆应当统一设—立明:。显标志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核备案
》
【抢修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或》者进行特殊维护作业!时养护维修责任单】位应当设置》抢,修标志养护维修作业!完成后?应当及时清理现【场
第三》十八条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划定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保护—范围并向社会公布】
!在保护范《。围内有?关,单位从事《爆,破,、钻探、打桩、顶进!。、挖掘、取土等【可能影响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活动的应当与运!营单位等《共同制定设》施保护方案》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三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从事!下列危及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的活动
【 (【。一)损毁、盗窃【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
》。
【(二)?穿凿、?堵塞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包?括,餐饮业排放油污、废!气);
》
(】三)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倾?。倒剧毒、《易,燃易爆、腐蚀—性废液和废》渣,;
?
(】四,)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倾倒垃圾、渣土【、,施工泥?浆等废弃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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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五)建】设占压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
《 : (?六)其他危及—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的活动
第四十条!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和保护—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结果向社会公—开实施?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 ? (一)进入】现场进?行检查、监测;【
? , ? (二)查阅、复!制有关文件和资【料,;
】 (三)要—求被:监督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就问【题,作出说明
】 》被监督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不!得妨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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