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章》 排:水管理?
《第十二条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划定?城,镇排水?设施覆?盖范围在覆盖—范围内排放》污水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
第《。十三条 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称?。排水:户)向城镇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污水的应当向【当地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并具备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第十四条《 排水户办理【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应当!。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
— (一)》申请表?;
! (二?)按照规定》建设污水预》处,理设:施的有关材料;
!
《 ?(三)许《可申请?受理之日前一—个,月内由具有计量认证!资质的水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排—水水质、水量检测】报告;拟排》放污水?的排水户提交水质】、水:。量预测报告;
! 《 (四)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应当提?供,已,安装的主要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有关材料!。;
》 ? (五)新建排】水设施还需提供【排水隐蔽工程竣工】报,告,内,。部排水管《。网、专?用检测井、污水排】。放口位置和口径【的图纸及说明等【材料;
— 》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
《。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将!许可办理《情况及时告知运营单!位
?。第十五条 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有效期为五!。年排水户《应当在许可期满【三十日前向》。发,证单位提出延期申】请并提交污水处【理费缴费《单据
《。
在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有效!期内出?现日排?水量增加《。百分之二十以上、主!要污染物种类发生】变化或者《浓度增高、排水水】质发生变化等导【致排水?条件发?生变化的情形排【水户:应,当在十五日内重【新申:请许可
— 《因,。施工作业需要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水的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的有效期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根据排水》状况确?定,但不得超过》施工期限
》
,第十六条 》 排水?。。户应当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的?排水种类、总量、】时限、排放口位【置和数量、排放的污!染,物种类和《浓度等排放污水【。排水户排入排水管网!的水质应当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 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排—水户还应当按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有关要求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排水行为》
第十七条 【 排水户应当—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建设自用排【水设施?配置相?。应,的预处理设施并【定期清疏保障正【常,运行和排水达—标,
第十八条 【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排!放口设置以及—预处理设施》和水质、《水量:检测设施《建,。设,的指导?和监督;对》不符合?规,划要求或者国家有】关规定的应当要求】排水户采《取措施?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前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可【以依法采《取禁止排水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等措施确保设【施安全?
第十九条 【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委托的排水监测【机构对排水户排放】污水的水质和水【量进行监测》并建:立排水?监测档案排水户【应当:接受监测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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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安!装的主要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应当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会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共同【确定
】。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与】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实现对《排水户排水》相关监测数据共享】
第二十条 】因城镇排水设施维护!或者检修《可,能对:排水造成影响的运】。营单位应当提前【二十四小时通知相】关排水户;可能对排!水,造成严重《影响的应当事先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报告【按照居民《生活排水优先的原】则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并向社会公告!
排水!户应当服从调—度,不,得强行排水》
第?二十一条 产权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设《置,防盗、防《坠落排水窨井及井盖!并保证其承载力【和稳定性等符合相关!要求
《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管理信息系统】明确排水管网窨井及!井盖的位置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产权单位处】置
第二十二条】 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降雨规律和暴雨内】。涝风险情况》结合气象、水文资】料,建立排水设施地【理信息?系统以及重》点部位雨量监测站】、积水深度监测站和!预警信?息显示设施加—强雨水排放管理【提高城镇《内涝防治水平
! 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的预防治理【。措,施建立城镇内涝防治!预警、会商、—联,动机制发挥河道行洪!能力和水库、—洼淀、湖《泊调蓄洪水的—。功能加强《对城镇排水》设施的管理》和,河道防护、整治因】。地制宜地采》取定:期,清,淤疏浚等措施—确保雨水《排放畅通《共同做?好城:镇内涝防治》工,作
】有管辖权的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在】汛期应当加强对易涝!点的巡查发现险【情立即采《取,。措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汛期】应当服从《有管辖权的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调度指?挥或:者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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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城镇排涝风!险评估制度》和灾害后评估制度】在汛前对城镇排水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责成有关单—位限期处《理并加强城》镇广场、立交桥【下、地下构筑物、】棚户区等易》涝点的治理强化排】。涝措施增加必要【。的强制排《水,设施和装《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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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通信管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对排水?设施的安全运行【给予保障优先满足汛!期防汛的特殊要求 !
? 运营单位应】当按照防汛》。要求对城《镇排水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维护、》。清疏确保设施安【全运行必《要时:可以采?取,控制排水《量和调整排水—时间的调度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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