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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城镇【供水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城镇供水管理工【作中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的由其—上级机关或》者有关机关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三款、】。第十四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三十九条!。第一款和第四十四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镇供水或》。者卫:生计生?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四十八条 【。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未按照!一户一?表、水表出户—。、计量到户要求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镇《供水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镇供!水主管部《门依法确定有关【单位或者个人代为】建,设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应【当配套建设二次【供水设施而未—配,套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镇供水—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镇供水主管部!门依法确定有关单】位或:者,个人代为建设—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 ,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第四—款规定?擅,自将二次供水设施与!城镇公?。共供水管网连—接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镇供水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镇供水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在城镇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进《行危害供水设施安全!。。行为的可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 (二)擅自将自】建供水?设施的供水管—网系统与城镇公【共供水管网系—统,连接以及将产生【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用水管网与城镇【公共:供水管网直接连接的!可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三)擅自!。改,装、迁移或者拆除城!镇公共?供,水设施?的可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四)擅自】在城镇公共供水管网!或者庭院供水管网】。系统上取《水的可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  》  : (五)擅》自转供?。城镇公共《。供水或者改变—用水性质的可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 ?。  :  (六)擅—自安装、毁坏—结算水表《或者干扰结》算水:表正常?计量以及绕过结算水!表接管取水的可【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一条 》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规定法律责任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