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七章》 附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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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 ? , ,(一)供水单位是】指从事?。。城镇公共供水(【包括:二次供水)和—自,建设施供水的—企业; 《
】(二:)城镇公《共供水是指》。供水单位以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向城乡单位和】居民的生《活、生产和其他各】项建设提《供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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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二次供【水是指将集中—式供水系统的—生活饮用水经贮存】、加压或者通过水】处,理设备采用过滤【、,吸附、软化、—消毒等措施再—处理后由《管道:输送给用户的供【水,方式; 《
: 》 ,(四)二次供水设】施,是指为二次》供水设?置的水泵《房、供水管》道,。、阀门、水池(水箱!、水塔)、压力水】容器、水泵、电器设!备、电?控装置、消毒—设备:、自动控制与监视系!统等相关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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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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