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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 附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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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 —(一:),供水单位是指从【事城镇公共供—水(:包括二次供水)【和自建设施供水的】企业;
【 (二)城!镇公共供水是—。指供水单位以—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向城乡单位和】居民的生活、生【产和其他《各项建?设提供用水; 【
《。 , (三)二次供!水是指将集中式【。供水:系统的?生活饮用水经贮存、!。加压或者通》过水处理设备采用】过滤、吸附、—软化、?消毒等?措施再处理后由【。管,道输送?给用户的供水方式;!
!(四)二次供水设】施是指为二次—供,水设置的水》泵房、供水》管道、阀《门、水池(水—箱、水塔)、压【力水容器、水泵、】电器设备、电控【装,置,、消毒设备、自动控!制与监视系统等【相,关设备
第—五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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