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第四章! 供水设施管理与维!护 ? , ?第二:十五条  》城镇供水《设施维护《责任以结算》。水表为?界结算水表用水端】以,前的由?供水单位负责维【护;:用水:端以后?的由用户或者—产权人负责维—护,。。 ,     】住宅小区、单位建】筑,区划内?的园林、环卫、【消防等区域共—用供水设《。施由建?设,单,位,或者业?主负责维护和管【理 ?  :  : 城镇供水》设施维护费》用,按照:产权归属由产—。权单位?或者个人承》担 第二十六条】 , ,。鼓励二次供水设施产!权单位通过合同约】定方式委托供水单】位负:责二次供水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 ?   《。  二次供水设【施经双方验收符合】有关建设标准—和工:程技术标《。准的:可以直接委》托供水单位并签订】委托合同《。不符合的《应当实?施改造经双》方验收合格》后签订委托合同 】     二次供!水,委托合同应当明确】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权利、义务【、责任和费用标准】等受托人《必须:做好二次供水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保障供水安全;!委托人应《当按:合同约定支付有关费!用 第二十七条】 , 城镇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由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划定并由—供,水单位设立明—显保护标志》 :   ?  在?安全保护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   (一)—建造建?筑物及构筑物堆放】土方及杂《物; ? :    (二)开沟!挖渠、挖砂取土【、水产养殖; !    (三—)埋设线《杆、:。种植深根系植—物;:     【(四)堆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 】     (五)其!他危害行为 — 第二十八条 【 在城镇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工,程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到供水单位查明地!下城镇公共》供水设施《情况施工可能影响】供水设施《安,全的建设单位应当】与供水单位签订供水!设,施,保护和损坏赔—偿协:议, , 第二十《九条  禁止—擅自将自《。建供水设施的供水管!网系统?与城镇公《共供水?。管网系统连接因特殊!情况确需连》接的必须经供—水单位同意报经城镇!供水主管部》。门和卫生计生—主管:部门批准并在管道连!接,处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  禁?止产生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将其生】产用水管网与城【镇公:共供水?管网直接连接— 第三十条 【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改装?、迁移或《者拆除城镇公—共供水设施》    》 工程建》设确需?改装、迁移或者拆】除,城镇:公共供水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改装、迁【移,的供水设《。施经验?收合格后由建—。设单位向《供水单位《。无偿移交 》 第三十一》条  供水单位应】当加强对城》镇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日常检查】和经常性《的维:护管理工作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不得妨碍—。供水单位《对城镇供水》设施的?。检查和维护管理【 ?。。 ,   ?对老旧、破损—严重的城《镇公:共供水管《道应当制定更新改造!计划经城镇》供水主?管部门报当》地人民政府同意后】纳入当地《。。城镇建设投资计【。划进行更《新改造 第三十二!条  供水单—。位应当按照计划检修!城镇供?水设施或者更换【设备:当城镇供水》设施发生《故障或者管》道爆裂供水单位应】当立:。即组织抢修并通【知,用户 第三十三条!  供水单》位对城?镇供水设施》进行施工抢修和维修!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不得妨碍供水单位抢!修和维修城》镇供水设施 — ,第三十四条  供水!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设置公共》消火栓  【   公共消—。。火栓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监督》和使用?其建设和维护管理由!供水单位负责公共】消火栓、消防用水及!供,水管:网建:设和维护所需资金】纳入人民政府财【政预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