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第三章! 使 用 】 第二十二条 【维修资金应》当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 , 维:修资金?的使用应当遵循方便!快捷、公开透明、受!。益人和负《担人:相一致原则 】。第二十三《条 维修资金的【使用分为一般使【用、计?划使用和《应急使用 — 第二十四条 【 :维修资金的一般【使用是指采取传统】方法一次投票表决一!个,维修项目的使用方式!适,用于涉及全体或者部!。分业主临时发—生并需要在》较短时间内完成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 第二十】五条 维修资】金,的计划使用是—指采取一次投—票集中表决多个【计划:维修项目的》使用方式主要—适用于可以提前预】见的以延《长物业使用寿命为主!要目的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可以一次表》决不超过《连续2年的维修资金!。年度:使用:计划 第二十六!条 申请维修】资金的?计划使用由业主委员!会、产权《。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根据【房屋和设施设备的使!用年限、维》修保:。。养和损耗《等情况编制》维修资?金年:度使:用计划经《业主:大会:决定或者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表决同!意,后连同有关材—料报物业《。主管部门备案并组织!实施 》第二十七条 维!修资金的应急使用】是指采取应急程序】事前不?用表决、事后公【示的使用方式适用】于危及人身安全、】房屋使用安》全和:公共安全的紧急情】况需要立即》进行的维修和更新】、改造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启动—应急维修程序  ! ,  (一)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的屋面、外墙防】。水严重损坏; 【 ,    《(二)电梯故障【;     【(三)消防系—统故障;    ! ,(四:。)建筑外立面—装饰和公《共构件严重脱—落松动?;   》  (五)玻—璃幕墙炸裂; 【。   ?  (六)排水管道!爆裂;? :   ? (七)单独登【记,权属的地下车—。库雨水倒《灌;     (!八)其?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事故的—紧急情况《 第二十九条】 出现应急》维修:情形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将有关【情况报告业主委【员会经?现场查验确》认后立即组》织维修 《     未聘用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组织维修责任由】相关业主将有—关情况报《告业主委员会确认】后组织维修 — 第三十》。条 维》修组织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选聘】具有相应能力的【单位进行应》急维修的《工程施?工、验?收、造价决算等工作!物,业主管部门应当按】工程进度《将,所需维?修费用划至有—关单位账《户     应急!维修:涉及电梯等》特,种,设备和消《防设施的还》应当由相应主管部门!出具鉴定意见—和验收合格证明【 , 第三十一—条 应急维》修工程费用拨付【后维修组织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将下列材料在小【区,内明显位置》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    — (一)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 —。 ,    (》二,)工:程决算报告》。;     (三!)工程验收合格证明!;  《。   (四)涉及】户数和?。清册、分摊方—案;     】(,五)物业主管部【门认为?按照规定应该—提交的其他材料【 , 第三《十二条 维》修资金账面金额低于!首期交?存金:额,的30%时》续交:后方:可使用 《 , 第三十《三条 ?物业管理《区域及区《域内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按照下列规定分】摊 :  :   (一》)物业?。管理区域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全《体业主按所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二)单幢房屋整体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该房《屋全体业主按—所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     单幢房屋!涉及一个单元的【由,该单元内《的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涉?及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元的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元内的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  (三《)住宅?之间或者住宅—与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第三—十四条 涉及】。全,体业主?的维修项目和业【主大会决定的—其他维修项目—从公共账户》列支公共账户资【金不足的由全体业】主,或者有利害关—系的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涉及《部分业?主的维修项》目从房屋账户列支】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     出—现应急使用》情况需从房屋账户】列支而房屋》账户资金不足的经】业主委员会同意可】以先从公共账户中调!剂垫付 《 第?三十五条 —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和更新、《改造涉及尚未售出】的,。商,品,住宅、非住宅的【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尚—未售出商品住宅、非!住宅的建筑面积分摊!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   》  未交存》维修资金或者维【修资金续交不足发生!应分摊维修费用【的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承担: ?第,三,十,六条 ?商品住宅、非—住宅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前需要使用》维修资金《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物业服务企—业根:据业主?、业主委员会的意见!及查勘结果提出维修!和更新?、改:造计划建议制定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     】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由《相关业主、业—主委员会《提出计划建议并在物!业主管?部门指导下》委,托相关?单位制定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     】(二)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并公示;—也可以采用异议表】决即根据《业主共同管》理规约的约定持不】同意意见《的,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一以》下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一以下的也视为【表决通过    ! (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持有关】材料:向物业主管部门申请!维修资金列支 】    (》四,)申请预支》维修资金《的经物业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办理预支手!。续预支?金额不超过核定预算!金额的30》% ?    (》五):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组,织实施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    】 (六)《维修工程项》目,竣工后资金使用单位!凭,。维修工程决算书、】业主:反馈意见《表、维修费用分摊明!细表、资金续交【方案:等,到物业主管部门【办理余款划拨手续 !。 第三十七—条 商品住宅、非住!。宅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后需:要使用?。维,修资:金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     (一【)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使【用方案使《用方案应当》包括拟?维修和更《新改:造的项?目、费用《预,算、分摊方案—、列支范围、—发生危?及,房屋:安全:等紧急情况以及【其他需?临时使用维修—资金情况的处置办法!等 :     (二)】业主:大会依?法通过?使用:方案     】(三)物业服务企】。业持有关材料向【业主委员会提出列支!维修:。资金:   《  (四)》使用方案经业主【委员:会审核同意》报物业主管部—门审批;《如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使用—方案的物业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改正   】 , (五)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实施使用方!案  《   (六》)物业主《管部门、《业主委员《会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维修资—金的通知《  ?   (七)—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 第三—十八条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单位【可以采取公开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施工企业—并与:中标的施工》企业签订《工程施工合同 !第三十?九条 相关业—主在公示中提出异议!。的由异?议人与组《织维修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异议人可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第四十条 相!关业:主、业主委员会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单位聘请专】业监理、鉴定单【位对维?修和:更新、改《造工程实施质量监理!及鉴定委托专业【中介机构《对工程造价进行审核!费用计入维修和更】新、:改造成本 第】四十一条 下—列费:用不得从维修—资金中列支   !  (一)》依法:应当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 ?  :  (二)依法应当!由相关专业》经营单位《承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用;    【 (:三)规划上》专属于特定房屋且建!设单位销售时已【经根:。据规划列入该特定】房屋买卖合同中的】露,台、庭院《等部位的维修费用;!    》 (四)应当由当】事人承担的因人为】损坏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需的修复费—用;   —  (五)》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应当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费用 》第四十二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收益主要包括!以下部?分   》  (一《。)利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生】产,、经营、《租赁等产生的收【益;: ,   ?  :(二)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设备报!废后的回收残值【; :     (三【),保修期满《后建设单位因注销】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或者反复维修仍】未能解决相》关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质量缺陷等原因无】法退还的《物业:质量保修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