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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第三章 听证!的,组织 《 , , 第十三条 【。 本机关相关—科室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审查—。该事项?是否:符合法定听证—条,件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必要时可—发布公告  【   本机》关可视情况自—行,决,定听证? 第十四条—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提出》听证申请由》规,划监察科负责受理并!组织召开听》证会 第十五条 !。 听证参加人—包括:。听证主持人、书记员!、行政许可》审查人?。员、行政许可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与听证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的专【业技术人《员,、法律专家、行【。业组织代表等—人员可以作》。为听证参与》人 第十六条  !指定:听证:主持人应当遵循职】能分离?的原则一般由本机关!主管负责人或—规划监?察科的工作人员担】任 听证【主持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     (一)】主持听证活动;【    【 ,(二)询《问行政许可审—查,人,员、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 》     (】三)要求行政许可】审查人员、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提供或《者补充证据; 】    》 (四)组织证据调!查、质证和辩论; !。     【(五)?维持听证《秩序 第十七【条  书记员由本机!关熟知业务、熟悉电!。脑并:与听:。证事项无关联—的人员担任负责对听!证的过程和内—容如实记《。录制作听证笔录并交!听证:参加人确认无误后】签名或盖章 第十!八条  《行政:许,可审查人员是指【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主管局长、科】长及经办《人采取?参加听证通知书的】形式确认在听证中负!有下:列义务  】   (一)遵【守有关听证的规定;! ?     (二【)如实陈述意—见并提供与听证【有,。关的证据《、依据和相关材料;! 《    (三)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第十九条】  规划监》察科收到听证—申请或自行决—。定听证后三》日内应当通过发【布公告或书面—通知等方式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公,告期一般为十—日 第二十条 】 要求?参,加听证?的,利害关系人可自公】告期满五日》内报名参加听—证, 第二十》一,条  报名期满【三日内?规划监察科对参加】听,证人:员的身份《进行审核确》认并向申请人、报】名参加听证》且符合条件》的利害关系人送【达,听证:通知:书听:。证人数?众多、无法直—接送达的可采—取公告?等方式送达公告期】。一般为十《日 第二》十二条  》送达听?证通知书《七日后举行听证【 第二《十三条  符合【河北:省实施?行,政许可听证》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由!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延《期举行听证 — 第二十四条—  符合河北省实施!行政许可听》证,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由本机关负责人决】定中止听证 第】二,十五条  符合河北!省实施行政》许,可听:证规定第三十—条规定的情形由本机!关负:责人决定终》止听证 第二十】。六条  听证结束】后听证主《持人应当在五日【内形成?听证报?。告连同听证笔录【一并报本机关负责人!。 , 第二十七条  】其他:。具体行政行为—引起的听证参照行政!许可听证《程序: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