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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行政:复议的受理 【 : 第五条  本】机关材料收发科室在!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书后应在《当日:转交规划监察—科 第六条 ! 规划监察》科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但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告知申—请人:向有:关复议机关提—出  —。 ,  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不全》或表述不清的—书面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在合理的期限内【补正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行政》复议申请 【 第七?条 : 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七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并告知其十【。日内提出《书面答复、》提交有关《材,料 第—。八条  规划监察】科在收到《被申请人提交的复】议答复及《证据材?料,后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必要时可组【织相关?科室进行联合审查提!出意见?经本机关负》责人同意或集体讨】论通:过后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出具行政复议决!。定书 第【九条  行政—复议机关发》现行:政复议事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六、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本机关有权处理的!应当在三十日内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在!七日内转送有关【。机关处理期间—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 !    《行政复议《期间出现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中止或终止》行政复议并书面【。告,知当事人 — 第十条  【行政复议决定—应自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案情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的:经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期限不超过三】十日 《。 第十一条—  行政复》议决:定书应在行》政复议期限内向【当事人送达 — 第《十二条 《 行政复议文书发生!效力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在邢台市规划局!。网站予以《公,开具体包括 】。     (一)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 — :     (二【。)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 : ,    (三)【行政复?议决定书; —     (】四)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