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保障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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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各级政《府应当采取政府补】助、PPP、民办公!助、:。奖补结合、》群众自筹《等投入?方式建立多》渠道、多元化—的农田水利》建设投入机制从国】有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专项用于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应向:农田水利建设倾斜】
? 各级》政府应当鼓励农民】投资:投劳:和社会投资进行农】田水利建设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建!设的农田水利—工程给予适当补【贴符: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条件的》应当优?先纳入奖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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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大中:型农田水《利工程?的运行与维修养【护费用由本》级财政承担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运行与维修养!护费用由受益者承担!。。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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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市区政府可以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中安排日常—维护管理费用
! 农田水—利工程?运行与维修养护资】。。金应当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和截留
》第二十四条 各级】政府应当《建立“工程》。产权所有者筹集为主!政府:绩,效考核进行奖—补为辅”的农田【。水利工程管护奖【补机制
第—二十:五条: ,各级政府应当—引导金融机构—推出符合农田—水利工程《项目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大对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
第!二十六条 县市区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加《强镇水利《服务机构、专业化】服务队、《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和村级水管员等农田!。水利服务组织建设】
第二十七—条 镇水利服务机构!承,担,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的技术指导及科技推!广组织指导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建设与运行其履行】公益性职能所需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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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县】市区政府应当加强】抗,旱,服,。务队、供水维修队等!专业化服务》队伍建设提高其在节!。水灌:。溉、抗旱服务、设备!。维修、技术》推广:服务等方面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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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县市区政—府应当引导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入或【创办农?民用水合作组织鼓励!有条件的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积,极,承担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引导农民【用水合作组织—通过开?展专业化灌溉—排水、?供水、养殖、农业】生产经营水利技术和!信息服务等》涉农用水业务改善自!身经济条件提—升服务和发展—能,力,
第三十条 【建立完?善村级水管员—制度明确水管员职责!建立健全村级水管】员绩效考《核制度
第三【十一:条, 县市区政府应当】加强农田水利—信息化建《设收集与发布农【。田水利建《设、管理《、运行和服》务等信息提高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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