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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二十?二条 各级政—府应当采取政府【补助:。、P:P,P、民?办公助、奖补—结合、群众自筹【等投入?方,式建立?多渠道、多元—化的:农田水利建设投入】机制从?国有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专项用于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应?向,农田水利建设—倾斜
各!级政府应当鼓—励农:民投资投劳和社【会投资进行》农田水利建设—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建设的【农田:水利工程给予—。。适当补贴符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条件的应!当优先纳入奖—。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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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大】中型农田水》利工程的运行—与维修养护费用由本!级财政承担》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运,。。行与维修养护费用】由受益者承担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 市、县市区!政府可以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中安排】日常维护管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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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田水】利工程?运行与维修养—护资金?应当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和截留
第二【十四条 各级政【府,应当建立“工程产权!所有者?。筹集为?主政府绩效考核【进行奖补为辅”【的农田水利工程管护!奖补:机制
第》二十五?条 各?级政府应当引导金】融机构推《出符合农田水利【。工程项?目,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大:对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
—第二十六条 —县市区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加强镇?水,利服务机构、专【业化服务队、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和村级水管员—等农田?水利服?务组织?建设
《第二十七条》 镇水利《服务机构《承担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的技术指导及科!技,。推广组织《指导: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建设与运行其履行公!益性职能所》需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第二十?八条 县市区政府】应当:加,。强抗旱?服务队、供水维【修队等专业化服【务队伍建《。设提高其在节水【灌溉、抗旱服务【、设备维修、技术】推广服务《等方面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第【二十九条 县市区政!府应当?引导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入:或创办农民用—水合作组织》鼓励有条件》。的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积极承担!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引—导农民用水合作【组织通过开》展专:业化灌溉排水、【。供水:、养殖?。、农业生产经营水】利技术和信息—。服务等涉农用水业务!。改善:自身经?济条件提升》服务和发展能—力
第三》十条 建立完善村级!水管员制度》明确水管员职责【建立健?全村级?水管员绩效考核制】度
第三》十一条 县市区政府!应当加强《农田水利信》息化建设收集与【发布农田水利—建设、?管理、运《行和服务等信息【提,高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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