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 第七条— 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改、—财政、农业、国土、!林业、农业综—合开发等部门依法】编制农田水利规【划经:上一级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本级政】府,批准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 ,第八条 新》。建、改建、扩—建农田水利及其他】涉及:农田水利的》建设项目应当—符合农田水利—。规划并?在办:。理项目立项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前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水资源论证 ! 第:九条 ?县市区政府》应当根据农》田水利规《划组织发《改、:财政、水利、农【业、国?土、林业、》农业综合开发—等部:门统筹安排与—农田水利建设有关】。。的项目集中连片推进!农田:水利建设《 第十条 —属于基?本建设范《围内的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建设?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第三—方质量检测制度其】设计、施工、监理】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    其他—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按照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应当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水利工程建设的【标准和技术规—范所需?材料和设备的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要求    】 国家规定节水灌溉!工程所?。需材料和设备必须经!过节水产《品质量认证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进行!认证;未经认证的】不得参?与工:程招投标 第十】二条: 农:田水利及其他—涉及农田水利—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应当按照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标准的有关【规定:。。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三条【 农田水利》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在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发生的质《量问:题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  : ,。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通【过合同约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