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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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农田水利!管理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山】东省农?田水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农田:水利规划、建设【、管护、使用和【监督管理《等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农田水利是指为防治!。旱、涝、盐》碱等灾害和实现农业!增产而实《施的农田灌溉、排水!。工程及?相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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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农田水利】工作应当《。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农《民参与?、社会支持遵—循因地?制宜、统一规—划、:建管并重、注重【。效益:的原则逐步》实现耕地灌区化、灌!区节:水,化、节?水长效?化,、环:境生态化《
第四条 各级】。政府:应当将农田水利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农田水利【资金投入强化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农田水利发展长效】机制
【 县:市区政府应当建立】农田水利工作—协调机制统筹解决农!田水:利规划、建》设及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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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市—、县市?区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田!水利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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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市区:政府:发改、财政、农业】、国土、环保、林业!、价格、农业—综合开发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做好有】关工作
】 镇政府《应当落实《农,田水利建设、—管护、使用等方面的!任务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农田水《利,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
第六条 对【在农田水《利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县级以上政【府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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