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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档案与信》息,管,理
第二十六!条,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归集地下管线信息!资源及时将》地下管线普查资【料、竣工《资料、补测补—绘资料输入系—统实行?动态管理
】 地下管线权!属单:。位根据地下管线标准!和要求?建立和维护》。各自的信息子系【统并:纳入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第二十七【条 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共享地【下管:线相关普查》数据推进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与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智慧—城市融合实时监【控地下?市政管线运》。行状:态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通知相关》。权属单位进行处【置
第二》十八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前报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档案预验收意见书!;,。预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进行竣工验收
】第二十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移交有?关档:案资:。料及其电子文件 】
》 地下?。管线工?程,的,勘察、测《绘、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当配合建设【单位收集、整理工程!竣工档?案
第三十条 已!建成而未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移交档【案资料的地下管线权!属单位应当查明【管,线现状形成》专,业管线现状图、【竣工图、《竣工测绘成果—及其电子文》件并及?时移交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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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已建?成的地下管线迁移】。、更换或者废—弃的地?下管线权属单位【应当将迁移》、变更、废弃部分】的,工程档案修改—、补充到本单位的】地下管线专业—图上并自工程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修改补充后的—专业图及有》关档:案移交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第三十二!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阅,、利用?地下管线信息—应当办理相关手续】。并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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