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城市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5%以上【10%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10%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建设单位未—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因—。建,设单位?未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造成?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损!坏地下管线的建设】单位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地《下管线权属》单位及有关人员【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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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 住房!城乡建设、城—乡规划、城市管理等!部门行?政管理人《员在:地下管线《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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