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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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城市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5%以上10%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10%《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建设单位未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因建设单位未!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造成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损坏地下管!线的建设单位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地下管线权属单【位及有?关人:员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 住房城!乡建设、城乡规划】、城市?管理等部门行政管理!人员在地下管—线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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