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四章 维—护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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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地下管线】权属单位应当加【强,。对所属地下管线及】其附属设施的巡【查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配备专门人】员进:行日常巡护定期检】测维修强化监控预】警对:安全风险《较大的区段和场所】进行重点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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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地下管线!权属单位应当—对超:过设计使用年限、】材质落后、存—在事故?隐,患的地下管线进行】维修:、,更换:和升级改造对存在】。塌陷、火灾、水淹等!。。重大安全隐患的地】下管线进行专项治】理
第二》十四条 地下管线】发生故?障需要挖掘城市道路!、园林绿化》等地面设施进行【紧急抢修的地下管】线权属单位可先行破!路抢修并做好交【通,安全防?护措施同时报告城市!道路管理部门及【。时补:。办批准手《续
?第二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危害地下》管线安全的下列【行为
【 (一)擅自占】压地下管线进—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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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损坏:、挪移地下管线及其!附属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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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擅自移动、覆盖!、涂改?、拆除、损坏地下管!。线,设施的安全》。警示标志; —
》 (四)在地下!管线路面《倾倒污?水向地下《管,线中排放腐蚀—性液体、气体; !
》 (五)其—他危害?地下管线安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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