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准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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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保障性!住房并轨《后实行统《一受理申《请和:。审核:公,示主要面向城镇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及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供应
》 : 符?合条件的乡镇教师】、医务工作者、引】进人才等群》体也应纳入保障性】住房供应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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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八条 申请!保,障性住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者】委托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
第】十九条 城镇—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 (一)申【请,人,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籍且在市区》实,际居住;《。
】 (:二)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本市: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线1》倍以下的低收—。入家庭或《者在1.5倍以下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 :。 (三》)在:本市无住房或者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1人】户在30平方米【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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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未租住!公有住房且未享受任!何形式的住房保【障; ?
《 (五)住】房保障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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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新就业》职工:申请: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 《 (:一)年满《。1,。8周岁且《未婚;
》
: , (二)申】请人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籍且在市区!实际:居住;
— :。 (三)【可支配收入》在,本市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线《1.5倍《以下;?
《 (四)在!本市无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且未【享受任?何形:式,的住房保障》;
》 ? (五)》依法: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
,。
: (六)住!房保障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
— 新《就业职工《结婚后可《按城镇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保障性】住房
《 第?二,十一条 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 (》一)年满《18周岁;》
》 (二)【在市区实际居住【。;
! (三)可》支配收入在》本市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线1.5倍以下;】
】 (四)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和自有住房且未】享受任何形》式的住?房保:障;
— ? (五)依—法,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满一年以上; !
》。 (《六)住房保障—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
】第二十?二条: 市住?房保障部门》应结合住房》保障覆盖《面要求和住房保障】实际需求情况定期调!整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经: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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