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章 —准,入条件?
第十七条】 保障?性住房并《轨后实行统一受理申!请和审核公示主要面!向城镇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及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供应 ?
,
符—合条:件的乡镇教师—、医务工作者、引】进人才等群体也应纳!。入保障性住房供【应范围
第十!。八条 ?申请保障性》住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者委托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
《
第十九条 城!镇,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 (一】)申请人《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籍且在市区!实际:居住;
— ? (二)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本市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线1!倍以:下的低?收入家庭《或者在1.5倍【以下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
,
《 : (三?)在本市《。无住房或者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1人:户在3?0平方米以下—);
! , (四)未》租住公有住》房且未享受任—何,形,式的住房保障; 】
: —(五)住《房保障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
第二!十条: 新:就业职工申请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 (一)【年,满,18周岁且》。未婚;
【 》(,二)申请人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籍且在市区实际居!住;
! (三《)可支配收入—在本市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线1?.5:倍以下;《
? (四)!在,本市无?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且未享受任何】形式的住《房,保障;
【 ? (五)依法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
《 《。(六)住房保障【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
《 》新就业?职工结婚后可按城】镇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保障【性住房?
? 第二十一条 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
【 (一)年满18周!岁;
【 : (二《)在市区实际居住】;,。
!(三)可《。支配收入在本—市,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线1!.5:倍以下; 》
《 (四)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和《。自有住?。。房且未享受任何形】式的住房保障; 】
《 :。 (五)依法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满一年以上;【 ,
》 (六)住房】保障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
《
第二》十二条 市住房保】障部门应结合住房】保障覆盖面要—。求和住房保障—。实,际需求情况定期调整!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经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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