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四章 审【。核,程序
—第二十三条》 申请保障》。性住房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 (一)】保障性住房申—请表; 《
? (二)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户口本、身【份证;
】 : (三)》婚姻状况证明—; :
【 (四)收入状况】证明材料; —
(!五):住,房状况证明材料; !
》 (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
》 (七)住房】保障部门规》定的其它证明—材料 ?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第》二十四条 申请市政!府投资建设以及纳入!市本级管理的保【障性住房由市—住房保障部门最终】审核认定结》果纳入市住》房保:障轮候?范围
! 申请区》政府:投资建设以及纳入】区政府管理的保障】性,住,房由区住房保—。障部门最《终审核认定结果【纳入区住房保—。障轮候范《围同:时报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
!
第二十五条 !城镇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保障—。性住房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 (》。一)初审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街道办事处【对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经初【审,认为符合条件的统】一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将初审意【见连同申《请人的申请材料一并!报区民政部门
】
》 (二)》复审:区民政部门接到有】关申请材料》后会同公安、—人社、税《务、金融等部—门按照联审联查的有!关规定对申请人收】入、:资产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对申请人是》。否属:于低收入或》。者,中等偏下收入出具认!定意见?并将审核意见送达区!住房:保障部门区住房保】障部门?对相:关情况进行复审【提出复审意见报市住!房,保障部门《
!(三)审核》市住房保障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认为符合条件的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 第?二十六条 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政府投资】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式
!
》 (一)》申请:人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由用人单位统一报送!单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
《
(】二)申请人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 审核公示!程,序按:照第二十五条规【定执:行
《。 第二十七条—。 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本?单,位建:设的保障性住—房由所在单位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和住房分配结】果,报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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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符合条件《的家庭或个人—只能承?租,一套:保,障,性住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