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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标? ,识
》第二十四条》 企?。业在标识有效期【内可以在产品或【者包装上明示绿色建!材,标识建立《标,。识使用?管理:。制度保证产品各【项性能指标》与标识的一致性对】标,识的使?。用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和存档
》第,二十:五条 标识—有效:期3年?有效期内企业应当于!每,年1:2月:底前向?。评价机构《提交标?识使用情《况报告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可以向评价》机构:申请延期使用复评延!期复评程序与—初,次申请程序一致【
:第二十六条 【获得标识的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发》生,。变,更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个月内》向评价机构》提,出变更?申请经核实后予以变!更
第二十七【条 获得标识的企!业出:现以下重大》变化之?一,的应当?重,新提:出评价申请》
: (一】)生:产装:备、工艺等》发生重大《变化且严重》影,响产:品性能;
》
, 》。 (二)《生产地?点发生?转移;?
— (三)产品标准!发生更新且》影响产品检测结论
!
,第二:十八条? , 获得标识的—企业及产品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标识资格】自动失效
— ? (一)产品被!国家或本《省列为限制或者【禁止使?用技:术或者产品;
【
(】二):评价标识有效—。期限截止《未通过复评;
! (三)】生产企业因破产【、,歇业或其它原因终止!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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