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第五章! ,申请:和评:价 第十八】条 标识申请【企,业,。。应当填写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申报书按照评价技!。术要求提《供相应技《术数据和《证明材料并》对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 第十《九条 ? 评价标识申—报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  (一)独立法人!资格; 》    》 (二)《与申请相符的生产】能力和知识》产权; —     》(三)完备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    【 (:四)申请评价标识】产品应当符》合绿色建材技术要求!应用于?建筑工程;》。 :    》 (五)申请评价标!识,产品无成果、权属争!议或者纠《纷; ?   》  :(,。六,。)其他应具备—。的条件 《 第二十条 】生产企业可依据评价!技术要求向》相应等?级的评?价机构申请相应星】级的标识 —     同【一生产企业的—同,一种产品不得—同,时向多个评价机构】提出相?。同星级的评价—。标识申请《 , 第二?十一条 》评价机构收》到企业申请》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形式审查通》过形式审查评价机构!向申请企业发—放受理通《知书:双,方,应,当以自?愿原则签订协议【书或者合同明确权利!和义务 【  :  未通过形式【审查评?价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企业需》补充的材料 第】二十二条 评价】机,构应当根据企—业申请评价的产品】类,别和评价《。技术要求随》机选派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评审工作组】评审:工作组?成员:应当不?少于5人评审组【长应当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第二十三《条 评价机构应当!在30个《工作日(不含—。抽样复测时间)内完!成企业申请产品评】价出具评价报告【明确评价结论和标】识等级评《价报告?。应当经评审工作【组全体成员》签字并加盖评价【机构公章  ! ,  通过评》价达到绿色建材标准!的,由评价机构向—省绿材办申请在【信息平?台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日公》示无异议后》评价机构经省绿材】。办向国家《绿材办申请证书编】号并以评价机构名义!。颁发标识;公示【有异议?省绿:材,办,。应当组织复》核 :     企】业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应当在10》日内:向评价机构提—出申诉评价机—构应当在1》0日内给出答复【意见;企业对评【价机构答《复意见?有异:议可以?向省绿材办提—出复查申请》;企业对省绿材办复!查意:见仍有异《议可以?向省级主管部门申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