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第五章 申请和评】价, , ,。 第?十八条 标—识申请?企业应当填写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申—。报书按照评价技术要!。求提供相应技术【数据和证明材料并对!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第十】九条 ? 评价标识》申,报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     (【一,)独:立法人资《格;  【   (二)与申请!。相符的?生产能?力和知?识产:权,; ?     (【三)完备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 !     (四)!申请评价《标识产品应当—符合绿?色建材技术要求【应,用于建筑工程; !     (五)!申请评价标识—产品无成《果、权属争议—或者纠纷; !    (》六):其他应具备》的条件 《。 第二《十条 生产企业可!。依据评价技术要求向!相应等级的评价【机构申?请相应星级的—标识   】  同一生产企业】。的同一?种产品不《得同时向多》。个评价机《构提出相同》星级的评价标—识申请 第二十一!条 : 评价机《构收到企业申请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形》式审查通过形式审查!。评价机构向申—请企业发放受理通】知书双方应当以【自愿原?则签订协议书—或,者,合同明确权》利和:义务  【 ,  未通过》形式审查评价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企业需补充的材!料, 第二十二—条 评《价,机构应?当,根据企业《申请评价的产品类】别和:评价技?术要求随机选派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评审工?作,组评审工作组成员】。应当不少《于5人评审组长应当!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第二】十三:条 评价机构应当!在30?个工作?日(不?含抽样复测时间)内!完成企业申请产【品评价出具评价【报,告明确评《价结论?和标识等级评价【报告应当《经评审?工作组全体成—员签字并加》盖评价机构》公章 —    通过评价】达到绿色建材标【准的由评价机构向】省绿材办申请在【信息平台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日公示无异议后】评价机构《。经,省绿材办向国—。。家绿材办申请—证书:编号并?以评价机构》名义颁发标识;【。公示有异议省绿材】办应当组织》复,核 《 ,    《企业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应当在10日!内向评价机构提【出申:诉评价机构》应当在10日内给出!答复意?见;企业对评—价机构答《复意见有异议可以向!省绿材办《提出复?查申:请;企?业对省绿《材办复查《意见仍有异议—可以向省级主—管部门申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