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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省级专家!委员会
【第,十,条, , 省级专《家委:员,会主要职《责是
《 : 《(一)为全省—。。评价:标识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和:支持;
— (二)配!。合省绿材办》。抽查评价机》构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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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对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应用《中的技术问》题和有关纠纷提供】技术性意见;
! , (四)承担省】绿材办委《托的其他工作
】 第十一条 —。 省级专家委—员会委员由建筑建材!等行业专家组成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2名—委员若干《名委员任期3年【可,连续:聘任:。省级专家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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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级技术职称—且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在》。专业领域有一—定的学术影》响;
— (二)熟】悉建:筑建材行业发展【现,状和国内外》趋势了解相》关政:策,、法规、标》准和:规范;
】 , (三)》。出版过相关专著或者!发表过相《关科技论文主持或】者参与过相》关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编制【(,。国家、省相关科【技项目);
】 , (四)【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严谨的学—风和认真《的工作精《神秉公办事勇于【承担责任;
! (五)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8周岁
! 第十?二条 ? 省级专家委员会】委员按照以下—程序聘任
》
(】一)个人填写河【北省绿色建》材评价标《识,专,。家委员会委员—登记表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报省绿材办】;
《 (二)】经省绿材办通过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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