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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省!级专家委员会—
《第十条 省级专】。家委员会主要职责是!
— (一)为全【省评价?。标识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和支持《;
— (二)—配合省绿材办抽查】。评,价机构工作质—量;
— (三—)对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应用中的技术问【题和有?关纠纷提供技术【性意见;
— (四)【。承担省绿材办委托】的其他工作
第!十,一条 省级专家】委员会委员由建【。筑,建材等?行业专?家组成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2名委员若干【名委员任期3年可】。连续聘任省级专家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 (一—)高级技术职称【且,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在专—业,领域有一定的学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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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熟悉建筑—建材行业发展现状和!国内外趋势》了解相关政策、【法规、标准和规【范;
【 (三)出版】过相:关专著?或者发表过相关科技!论文:主持或?者参与过相关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编制(国】。。家、省相关科技项目!);
《 (四)!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严谨的学《风和认真的工—。作,精神秉公办事勇【于承担责任;—
《 ? (五?)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8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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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省!。级专家委员会委员按!照以下?程序聘任
— : , , (?一,)个人填写河—北省绿?色,建材:评价标识专家委员】。会委员登《记表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报省?绿材办;《
(!二)经省绿材—办通过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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