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管道组成件验】收、存放和搬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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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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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管道组成件》应具有质量证—明文件质量》证明文件《。的性能数据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产品《标准和设计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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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当》管道组成《件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在问》题和异议《未,解决前不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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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质【量证明?文,件,的性能数据不符【合相应产品标准【和订货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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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对质?量证明文件》的性能?数据有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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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实》物标识与《质量证明文件标识】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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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要求【复验的材料》未经复验《或复:验不合格
【。
3.1.3】 :管道组?成件在存放》和搬运过程中应保】持标识的清晰和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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