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管道【组成件验收、存放和!搬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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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一般规定
【
3.1.】1 管道组成件应!具有:质量证明文件质量】证明文件的性能数据!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产品标准和设计文件!的规定
!3.1.2》 当管道组成件】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在问题和异!议未解决前不—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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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质量证《明文:。件的:性,能数据不符合相应】产品标?。准和订?货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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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对质量证明文件的】性能数据有异议;】
【 3 【 实物标识与质量】证明文件标识—不符;
【
》 ?4 要求复—。验的材料未经复验或!复验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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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 管道组《成件在存放和—搬运过程中应—保持标识的清晰和】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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