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管道组】成件:。验收、存放》和搬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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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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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 管道组成件应具有!质量证明文件质【量证明文《件的:性能数据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产品:标准和设计文件的】规定
】3.1?.2 当管道组】成件: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在问题和《异,议未:解决前不得使用【
— 1【 质量证明文件】的性能数据不—符合相应《产品标?准,。和订货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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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对质量证明【文件:的性能数《据有异议;
】
】 ,3 实物标—识与质量证明—文件标识不符—;
】 4 【 要:求复验的材料未经复!验或复验《不合格?
3【.1.3 管【道组成件在存放和搬!运过:程中应保持》标识的清晰和—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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