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第八章 》城市道路、广—场、停车场及出【入口设置
第!五十三?条 城市道路按照!在,道路网中《的地:位、交?通,功能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四类;各类道路的!红线宽度按附表【10规定控制 【
? 《 道路?用,。地由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分!隔带和绿化带五部分!组成
》 ,
第五十【四条 机动—车道
》 城市各级!道路上机《动车:道的设置应符合附】表10的规定—
?
:
, 第五十五—条 非机动车道
!
?。 各城—区应逐步建立独立的!非机动?车道:。路系统以完善—城,市的交通体系—;非机动车道的【设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 《 (一)一般规定当!非机动车道》设置于机动车道【两侧时单侧宽度不】少于3.《5,米;:当非机动《车道单独设置时宽】度不少?于5米
! (二)区域规定】(,单,向最小宽度》值)
》 》市中心区、商—业区5.《。。5米
《。 》 一般地区3—.5米
《
《 工业区—。3.5米
】
第》五十六?条 人行道》
《 人行道【设置规定(单向最】小宽度值)》
? : 市中心区【、,商业区、交通—枢纽地段5米
【
— 一般?地区3米《 工业区3米!
》
第五十—七,条, 分隔带
【 》 分隔带分为中【间分隔?带、机非分》隔带、人车》分,隔,。带三种需要设—置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中间分隔带》最小:宽度不低于3—米
《 机—。非、:人车分隔《带最低不小于1【.5米城市出入口】通道及公《交线路集中的主【干道上?机非:分隔:带不宜低《于3米
!。 第五十八条 】 绿化带
— 城【市道路用地中一般】应在人行道外侧设】置,一定:宽度的?绿化带?设,置,。时其最小宽》度,为3米
—
第五十】九条 为保证【城,市交通?的,畅通和安全城市道路!交,叉口的转弯半径应符!合下列?要求
【 主干路 2】0--30米 ! 次于路1【2,-16米 】 支 路 1!0-12米》
【 两条不同》等级的道路交—叉其转?。弯半径按等级高【的道路确《定行车最小》转弯:半径9?米
—。
: 第六十条 — 居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方向与外围道路相】。连;机动车道对【外出入口间距—应不小?。。于,150米《同时:应满足消防》要,求
》
? 第六十一条 居!住区内主要》道路:与城市道路相接【。时其交角不宜小【于75度;当居【住区内道路坡度较大!时;应设缓冲—段与城市道》路相接
】
,。 第六《十二条 居—住区内尽端式道【路长度不宜》大于1?20米并应设不小】于12米《x 12米的回车】场地
》
第六十】三条 城市—大型文化、体育【、商业、服务—、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应设【置,为,残疾人通行的无障碍!通道通行轮椅—的坡道?宽度应?不小于2.5米【纵坡应不大于3【% 坡道总长度不】得超过1《00米?
?
第六十四!条 建《筑,基地机动车出入口】规定:如下
!(一)建筑》基地的机动》车出入口应在基【地周边等级最—低,的道:路,上安排如《需在不同《等级的道路上—分别开设多》个机动车出入口的应!根据道?路等级?按从低到《高,的顺序安排》
《 (二)建筑基!地机动车《出入口距道路交【。叉口的距离应满足表!13的要求
!
第六十【五条 全市或全区!性集会、纪》。念、生活游览广场和!交,通广场面积计入【道路广场面积其用】地面积标准》由城市总体规—划或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
《 第六十六条 !公共停车场(—库)应主《要设置于市中心、】商业区、体育中心及!。主,要交通枢纽处
】。。 公共停!车场的位置和规【模根据城市总体规】划或由市城市规【划主管部门会同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
《第六十七条》 公共停车场】应有良好的视野公共!停,车场的出入口宜【。设在主干路》上亦:可设置在次干路或支!路上出入口距离【人行过街《天桥、地道和—桥梁、隧道》引道须大于》5,。0米;距《交叉口?。距离按附表11的规!。定执行
!表11 出入口【与道路交叉口的距】离(米)
】
》 , ,
:
!。 【 建筑《基地机?动车:出入:口位置
》 】 相】交道路?性质 ?
【。 《建筑基?础所临?道路性质《
? —
】主干路?
《
【 : 次《干路
—。。 : :
支!路
?。
! 小—区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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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干路
》 》 100《
— 75
》
? 50
】 : 4》0
》。
【
》 《次干路
— 》。 ,75
】 50
》
, 》 50
》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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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支路
】 5—0,
: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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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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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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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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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八条 — 建设工程—实施配建停车位【指标控制《规定配建指标应符合!附表1?2的规定
【
第【六十九条 露天】停,车位须在总图中表示!且必须首先》确保庭院绿化用地停!车场(库《)须与主体建筑工】程同时施工同时【使用
《。 表1】2 》建设:工,程,配建停车位指标
】
【
! , 类别
! , 单位
! : 指标
— : 备注
】。 ?
,
?
》 《 机动?车
《。 《 自?行车
》
【
》 《。 0?。1,
:。
《 一类》住宅
】 车位/—。户,
【 1.0》
】 2.0
! : :。
《
《
》
,
》 02《 ,
【 ,二类住宅
【 《 :车,位/户
— 》 ,0.5
— : 2》。.0
】
》
】 :
— 0《3 :
— 三类住宅
】
, 《。 :车位/户
【。 0.0!5
《 : 《2.0
【。 : ?
】
?
《 04】
》 : 市属《行政:办公
【 车位/【百平:方,米建筑面积
】 —0.8?
》。 , 4.》0
!
!
:
《
05!
《 》非市属行政》办公
— 《 车位/百平方【米建筑面积
【
0.!4
— : 6.0
!
】 ,
》
【 ? 0?6
! 博物馆、群—艺馆、?。科技馆、图》书馆:、展览?馆,
【 车位《/百平方米》建筑面积 》
: 《 0.5》
!5.0
》
《
!
【
】07
【。。 : 文化活》动中心
— 车【位/百平《方米建?筑面积 《
《 : 1.0》
!
—。
】
!
? : 08《
【 会?议,室、礼?堂
?
车】位/百?座
! 4.0
—
, 30】
》 》
,
—
?
【。 09 —
》 剧场、市【级电影?院
! ,车位/?百座
【 《4.0
! 20
】 —
》
—
》 ?。 10
【 一般】电影院
】 , 车位/百【座
《 》 1.0
【 : 15—
—
!
】
11!
【 , 大型体育场
】
— 车位/百座—
【 4.《0
?
20!。
— 《
?。
!
— ,。 1:2,
!中小型体《育场
】 车位/百座】
】 ,2,.0
》 —30
》 【
【
》。。
》 13 —
大!中专院校
! 车》位/百学生 —
? 0.7】
】 20
》
?。 《
【
—
《 14—
【 中学
—。
? :。 车位/百学【生
《 —0.3
】 70—
《 ?
】
】
? 15
! 《 小学
! :。 车位/百—学生
《
》 0.3》。
:
》 , 10
【
【
!。。。
】 16
! 市、区【级综合?医院
》 , 《 车位/百平方米建!筑面积
】 2.—0
《 》 2.0
—
》
【
《 ?
— : 17
》。
: 《 其它医院、诊疗】所,
【 :车位/?百平方米建筑面积】。
— 0《.3:
】 1.5
! ? :
,
《。
—
【 18
—
疗养!院,
《 车—位/百平方米建筑面!积
?
: 《 2.?0
】 1.0》
!
—
》
】 , 19
】 商场
】。。
【车位/百平方米营业!面积
! 1?.0
】 5.》0
《 , : : ,
】
?
》 》20
— 农贸【市,场
?。
》 车位/百—平方米?营业面积 》
【 0.3
! : 8.0
】 《。
》 :
—
— 21
! 饭店、!酒,家,
【 车?位/百平方米建筑面!积,
:。
【2.5
— —4,.0
! ,
《
—
》。
《。 22 —
《 高中—档宾馆
! ?车位/客房 —
【 ,0.2
—
】
: —
—
》
》 23—
? 普通宾!。馆(招待《所)
《
: 车位/】。客房: ,
】0.:1
—
】
【
》
:
】 ? 24
【 》火车站
】。 ? 车位?。/高峰日《每千旅客
】 ?。 4.0》
《 8—.0
【 ?
》。
!
》 ?25
》 》 长途汽车站— ,
【 车位/高》峰日每千旅》客
】 , 2.0
【 《 8.0
【
:
】。
》
! 26— ,
《 公交枢纽】。站
【 : 车位/高峰—日每千?旅客
》 1.】0
》 , 2》0 :
?。 ,
! :
】 》 27
】 《旅游区
》
— 车位/1》公顷游览面》积
】 :3.0
】 10 【
【
—
?
】 , 《28
》 城【市公园?
》 《车位/1公顷游览面!积
【 :。 ,6.:0
?
, —1,00 ?。
,
:。 : ? ,
—
】
,
第七十条【 , 配建停车场(【库)应就近》设置:服务半?径,不得超过1》50米并宜采—用地:下或多层车库的方】式
:
,
第七十!一条 配建—机动车?停车位大于5—0个时?出入口?不得少于《。2个:出入口之间的—净距须大《于10米出》入,口宽度不得小—于,7,米当:设两个出入》口有困难时可—改设一个出入口【但其:进,出通道的宽度—不得小于《9米
》
第七十二!条 停车位面积】按下:列数值取用
—。
小】汽车露天《停车场 25】一30平方米/车位!
? ? 小汽车室内停车!库 30一【35平方米/车【位
? 《 , 小汽车路》边停车带 》 :16--20平方米!。/车位
【。 《自行车?露天停车场 — , 1.5-》-1.8平方米/车!位
【 自行车室内停车!场 1.8-】。-2.0《平方米/车》位
:
《 , 自行车路边【停车带 1.0!--1.2平方【米/:车位
?
【第七:十三条 》各类机动车辆与【小汽车?停车位?。的换算系数》为,微,型汽车0.》7中型汽车2.0普!通,汽,车,2.5铰接车—3,.5
?
:。
》
?。 第七十四条— 建筑?用地机动车出入口】一,般不直接开向城【市交通?性主干道并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
? (一?)应:在用地周边较低级】别的道路上安排如需!在不同等级的道路】上,开设二个或二个以】上,的机动车出入口时】应当按照道路—等级由低《到高的顺序》安排;?。 :
》
(》二)距城市道—路交叉口《的,距离自道路红线【直线段?起,点不应小70米;】
《
》 , (三?)距:公园、学《校、儿童及残疾人】建筑的?出,入口不应小于2【0米;
】
(四)!距公共交通站台【边缘:不应小于《。10:米; ?
》
《 ,(五)距人行过街】天桥、人《行,过街地道、》人行横道线不应小】于,20米; —
【 (六)距—铁路道路口、—桥梁、隧道、引道端!。。点等不应《小于:。50米; 》
! (七)《应有良好通行条【。件当用地《出入道路坡》宽度:较大:时应设缓冲段与【用地外?道,路连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