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八章》 城市道路》。、广场、停》车场及?出入口设置
【
第?五十三条《 :城市道?路按照?在道路?网中的地位、交通】功能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四类;各《类道路的《红线宽度《按,附表1?0规定?控制
【 ?。 道路用地由—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分隔带《和绿化带五部分组成!
?
第—五十四条 机【动车道?
》 城市各—级道路上《机动车道的设—置应符合附表10】的,规定
【
第五十—五,条 非《机动车道
【 》各城区应《逐,步,建立独立《。的非机?动车道路系统以【完,。善城市的交通体系;!非机:动车道的设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 (一)一!般规定?当非机动《车道设?置于:。机动车道两侧时单】侧宽度不少于3【.5米;当非机【动车道单独设—置时宽度《不少于5米
—
—(二)区《域规定(《单向最小宽度—值):
【 市中心区、商【业区5?.,。5米
!。 一般地区3.5】米
— ?工业区3.5—米
《
第五【十六条 人行—道
》 《人行道设置规定【(单向最小宽—度值)
【 市中心区、!商业区、《交通枢?纽地段?5米:
《 一般—地区3?米 工业区】3,米
《
第—五十七条《 分隔带》
《 : 分隔带》分为中?间分隔带、机非分】隔带、人车分隔带】三种需要《设置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 中间分【隔带:最小宽?度不低于3米
!。 机非、人!车,分隔带最低不小于】1.5米城市出【入口通道及公—交线路集中的主【干道上机非分隔带】不宜低于《3米
?。
【第五十?八条 绿》化,带
— , 城市道路—用地:中一般应在人行道】外侧:设置一?。定,宽度的绿化带设置时!其最小宽度为3米】
?
《 第五十九条 】为保证城市交通【的畅通和安全—。城,市道路交叉口—的转弯?半径应符合下列要求!
主!干路 20-—-30米 ! 次于路12-【16米 】 支 路— 10-12米【
,
?。 两》条不同等级的道路】交叉:其转弯半径按等级】高的道?。。路确定行《车最小转弯半径【9米
—
第六十条】。 居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方】向与外?围道:路相连;机动车道对!外出入口间距应【不小于150米【。同时应满足消—防要求
—
:
: 第六十一条— 居住区》内主要道路与城【市道路相《。接时其交角不—宜小于75度—;当居住区内道路】坡度较大时;应【设缓冲段与城市道】路相接?
》
: 第六十二条 居!住区内尽《端式道路长》度不宜大于120米!并应设不小于—12米x 12米的!回车场地
【。
第六十】三条 城市—。大型文化《、体育、商业—、服务、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应设置《为残疾人通行的无】障碍通道通行—。轮,椅的坡道宽度应【不小于?2.5米纵》坡应不?。大于3% 坡道总长!度不得超过100米!
: ,
》第六十四条 【。建筑基地机动车出入!口规定?如,。下
(!一)建筑基地的【机动车出《入口:应在基地周边等级】最低的道路上安排如!需在不同等级的【。道路上?分别开设多个机动车!出入口的应根—据道路等《级按从低到》高的顺?序安排
》 (二)建!筑,基地机动车出入【口距道路交叉—口,的距离?应满足?表13的要求
!
第六十】。五条 全》市或全区性》集会、纪《念、生活游览—广场和交通广—场面积计入道路【广场面积其用地【面积:标准:由城市总体》规,划,或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 第六十六—条 公共》停车场(库)应主要!设,置于市?中心、商业》区、体育中心及【主要交通枢纽处【。
】公共停车场的位置】和,规模根据城市—。总体规划或由—市城市规划主—管部门会同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
, :
第六《十七:条 ? 公共停车场应【有,良好的视野公共停】车,场的:出入口宜设在主干】路上亦可《设置在次干路或【支路上?出入口距《离人行过街天桥、】地道和桥梁》、隧道引道须大于】50米?;距交叉口距离【按附表1《1的规定《执行
【 表11 出入【口与道路《交叉口的距离(米】)
【
—。
: — 】 : 建筑基地》机动车出入口—位,置
? 《 , : 相!交道路性《质
《 》 建筑基础所!临道路性质 —。
》
【 主干路
】
《
【 :。 , 次干路
— 《
— 支路
【
》
! 小区路
》
】
! 主干路 —
1!0,0,
— :75
《。 5【0,
】。。40:
】
【 次干【路 :
】75:
【 50
】 50
—
: 《。 40
—
—
— 》支路:
? —50
《 40
!
40!
》 40
】
】
《 ? 小?。区,路 :。
》 : 40
】 40
! /
【 —/
—
》
,
【第六十?八条 建设工】程实施配建停车【位指标控制规—定配建指标》应符合附表12【的规定 《
,
第】六十九条《 露天《停车位须在》总图:中表示且必须首先】确保:庭院绿化用地停车场!(库)须《与主体建《筑工程同时施工同时!使用
?
表】12 《。 建?设工程配《建停车位《指标
】
—
】类别
》 单位【。
? , 指》标
— , :备注
】
》
!机动车
】 : 自行车
【
—
! 01
!。 一【类住宅
】 : :车位/户
—
1】.0
! 2.0
!
】 ? ,。
! 02【
? : 二类住【宅
?
: , : 车位/》户
【 , 0.5》
? ? 2.0
! , :
【
》
》
0】3
! 三类住宅
! ? 车位《/户 ?
》 : 0.05 —
】2.0
【 ,
】
— :
》 04
!。 : 市属—行政办公
】 车位【/,百,。平方米建筑面积【
? 《。 0.8
【
》 4.0 —
》 《
,
】 ?
0!5
?。
【非市属行政办公 】
》 车位/百【平方米建筑面积
!。
— 0.4
—
, ? , , 6.0《
】
【。
】
0】6
?
—。 ,博物:馆、群艺馆、科技馆!、图:书,馆、展览馆》
? 》 车位?/百:。平方米建筑面积【
:
0.!5
! ,5.0? ,
!。
【
:
— 》07
《
: 文化【活动中心
—。。
《 车位/—百平方米建筑—面积
! 1.0》
》
—
》
】
《 ?
,
0】8,。
《 , 会议室、】礼堂
】 车位/百座 !
《 4.0【
? 》 30?
!
》
?
】 09
!
剧】场、市级电影—院
《 ? 车位/百【座
《 , ? 4?.0 ?
《 20
】
? 》
【
》
? 》10
《。。
一】般电影院
】 , 车》位/百座
【 : , 1.0—
— 15
! ?
—
!
— 11
【 —大型体育《场
?
— 车位?/百座
】 4》.0
《
《 20》
?
】
】
【 1》。2
】 中小型体育场】
】 车位/百座
! 2【.0 ?
【。 ,30
!
—
— ?
,
: 《 13
】 大中专院校!
!车位/百学生
! : 0.7 】
【 ,20 ?
《
【。 ?
《 :
】 ,14
! 中学 》
】。车位/百学生—
!0.3?
— : 70 《
? :
】。 :
?
! 15
! 小学
】
车】位/百学生》
】 0.3
! , 10 —
— ?
》
【
— 16
【 市【、区级综合医院【
》 《车位/百平方—米建筑?面积 ?
:。 —2.0?
!2.0 《
?
!
》 ?
《 17【
? 》 其它医《。院、诊疗所》 ,
》 车位/百【平方米建《筑面积
! 0.3—
【 1.5
! —
【
》
《 : 18
—
— 疗养院
! 车位—/百平方米建—筑面积
】 : :2.0
! 1.》0
【
— ,。 ,
!
: , : 19
【 商场 !
?。 车—位/百平方米营业面!积
?
? 1.0 】
《 : 5.0 —
】
》 :
—
【 20
【 农贸【市场
】 车位/—百平方米营业面积】
? :。。 0.3【
【 8.0 —
》
!
?
》
? 21 【
: ? 饭店、—酒家 ?
【 车位?/百平方《米建筑?面积
】 2.5—
】 4.0
! ,
!
? ? ,
》 ?22
— 高中档】宾馆
—。。 车—位,/客房
》
【0.:2
《
! , 《
】
! ? , 23 《。
》 : 普通宾《馆(招待所》)
— ,。 车位/—客房
】 : 0:.1
【
】 :
—
】
— : 24 》
【 火车站 》
】车位/高峰日—每,千旅客?
— 4.0—
《 : 8.0
!
! :
【
《 25【
《 ?。 长途《汽车站
】 车》位/高峰日》每千旅客
—
》。 2.0 —
,
8.!0
】
!
? ,
》 2—6
》 公—交枢纽站 》
? , 车位/高峰!日每千旅《客
— ? 1.0
! ? 20
!。 ?
《 :
》
》 27【
— : 旅游区
! , ,。 车位/1—公顷游览面》积
【 3.0—
? —10
】
【。
!。
】28
! 城市公园
! 》 车位/《1公顷游览面积 】
: 6【.,0,
— 100
】
《
》
《
【
?
第七十条 】 配建停《车场(库)》应就近设《置服务半《径不得?超过15《0米并?宜采用地下或—。。多层:车库的方《式,
第!七十一?条 ?配建机?动车停车位》大于50个时—出,入口:不得少?于2个出入口之【间的净距《须大于10米出入口!宽度不得小于7米当!。设两个出入口有【困难:。时可改设一个出入】口但其进出通道的】宽度不得小》于9米
】
第七》十二条 《 停车位面积—按下列数《值取用
》 《 , 小汽车露天停【车场 25一】3,0平方米《/车位
【 小汽车室内!停车库 —30一3《5,平方:米/车位
】 , , 小汽车路—边,停车带 16】。--20平》方米/车《位
《 自—行车露?天停车场 1.!5,--1?.8平方米/车位
!
? 《自行车室内停车场 ! 1.8--【2.0平方米/车位!
自!行,。车路边停《车带 《 1.0-》-1.2平方米/车!位,。
?
:
, 第七十三条 】。 各类机动车辆【与小汽?车停:车位的?换算系数为微—型汽车0.》7中型汽车2.0普!通,汽车2.5铰接车3!.5
》
?
第七】。。十四条 建筑用地】机动车出入口—一般:不直接开向》城市交?通性:主干道并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 ,
,
(一)【应在:。用地周?边较低级《别,的道路?上安:排,如,需在不同等级—的道路上开》。。设二:个,。或二个以上的机动】车出:入口时应《。当按照道路等—级由低到高》的顺序安排; 】
?
?。 (二)距【城市道路交叉口的】距离自道路》红,线直线段起点不应】小,7,0米;
—
?
》(三)距公》园、学校、儿童【及残疾人建筑的【出入:口,不应小于20—米;
!
《(四:)距公共交》通站:台边:缘,不应:。小于10米;—
【。
, (五)距【人,行过街天桥、人行过!。街,地道、人行横—道线不?应小于20米—;
! (六)距铁】路道路?口、桥梁、隧道、引!道端点?等不应小于50米;!
—
《。 (七)《应有:良好通行条件当用地!出入道路坡宽度较大!时应设缓冲》段与用地《。外道路连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