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七章 建筑!绿,地
《
第四十六条 各】类建:筑基地?内的绿地面积占基地!总面积的比》例(以下《简称绿?地率)须满》足表9对绿》地,率的要求
》
【第四十七条》 城:市道路均应》根据实际情》况搞好绿《化其中主《干道两侧要各留【出,10:-3:0米的绿化带—。。次,干道两侧《要各留出1》0-2?0米的绿《化带生活性主次【干道及商业密集区】。可不设绿《化带按绿化带或面积!集中设置街头绿【地或小游园
】。 生活【性干:道及商?业密集区与》不将绿地建筑—。。退线按表6执行主】次干道集中设置街头!两侧绿地属》城,市公共?绿地范畴不列—入用:地平:衡范围
! , 第四十八》条 计算》绿地率?的绿地面积包括建】筑基地内《的集中绿地面积和房!前屋后街坊道路【两,侧,以及规定《间距内的零星—绿地
—。 : 绿地面积的计】算规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的规定执—行见附录C之—C9
表!7, : 绿地率一览表
!
?。
】
《 项目类—。别 :
《 , 代《号,
:
: 绿—地率 ?
》
—
? : 工业
】
: ? M
》
, 《 ≥20%—
:
《
! 仓储 !
? W 【
,。
? , : ≥20%
!。
》
】 行政办公】
【 :C1 ?
《 ? ,≥35?。%
!
》
】商业、金《融
—。 《C2
—。。 ≥20】%
】
《 ,。
? , , : , 文化?娱乐
— ? C3
【 ≥40!%
?
—
:
】 体育
! ? ,。 C4
! ≥35%
!
】
! 医疗卫生—
? ? C5
【
— ≥40%
!
!
【。 教育?科研设计 》
,
C6!
? , ≥35】% :
【
? ,。
《 ? 一类《居,住用地
【。 R—1
— ≥40%】
》 ,
:
《
《 二类【居住用地
】 《 R2
— —≥35%《。
!
!。。 第四十九条 建!筑基地内的集—中,绿地:面积在居住用地中】应,不少于用地总—面积的10%—在体育、医疗卫生】和,。教育科研设计用地】中应符合有》关专业规定在其它】类别用地中应不少于!5%:。
:
第五十条】 在?居住用地内除满足上!述绿地率的》控制指标外还应有】集中公共《绿地包括居信区中心!绿地、小区中心【。绿地、组团中心【绿地和其它块状【。、带状公共》绿地其?最小规?。模应符合表8的规】定
? 表》8 ? 公共绿地的规模要!求
《
》
》
》 :集中公共绿地名【。称
! 最小规模(公顷】)
— , 要求
!
【 ,
【 , 居住区《中心绿地
】 10【
:。
, 可以】有绿篱或通透分隔 !
】
— —小区中心绿》地
》 2
! —开放式
【
【 :
《 组团 【
《 中心绿!地
— 0.—2
! 不少于1/3绿】地,。面积在规定建—。筑间路范围外
】
:
—
! 块状《、带状公共》绿地
】。 0.04
!
: 宽度【不小于8米》
【
—
,
》第五十?一条 一个街区】。内的集?中绿:地可按规定》的指标进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综《合平:。衡在符?合整:个街区集中绿地指标!的前提下可不在【每块建?筑基地内平均分【布
】 第五?十二条 城区内确!实难以达到》规定绿地指》。标的地区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后?可,。将屋面地载绿化面】积,(每块面积不得小于!100平方》米)和垂《直绿化面《积(:。每块:长度不得小于20】米)折?算成绿地面》积但实际绿》地面:积至少应达到规定指!标的5?0%以上折算部【分不参加用地平【衡指标应单独—说明
?
垂直!绿化:。按地载面积的3【倍折算成绿地面【积屋面地载》绿化按公式F=K】·M折?算成绿地面积
! 《 式中F地》面绿:地面积
—。 K有效系数】(见:表9:)
》 M屋面地载绿】化面积
】 表9 —屋面地载绿化有【。效系数一览表
】
》
】 ? 屋?面标高与基地—地面的高差H(【m,)
! 有效系数 —
】。
》
, , H≤1】.5
】 1.0—
! ,
【 : , 1.5<H≤5】.0
》 ? 0.8— ,
:
】
】 5.0<—H≤:1,2,.0:
】 0:.5
《
—
, ?
— 12》.0<H≤18.】0
! 0:.,。3
—
!
, —H<18.》0
?
— 0.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