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九》章 建筑停车【。及地:下空间
第六!十三:条 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及,居住区必须配置相应!的停车位居住建筑(!群)的(非)机动车!停车:位指标按表》三执行非居住建筑】配建:停车:位按国?。家规范执行(本表】停,车,位指标?不包:括单位拥《有的专业车队所需机!动车:停车位表中各项【。。指标均?为下限)《
表三《
!
! , 类:别
!小型汽车
【 》 (车位》/户)
! 非机动车库
】
》 《(,。平方米/户)—
—
,
—
《 低层低密度住!宅
! 1.?2
—
【。
》 : ,
? 经济】实,用房、廉租房—等
》 0》.3
?
— 3.0
—
!
:
》 普通住》宅
?
, : 0.8
】
【3.:0
!
— , 注表中的指】标为最?低标准
第六十】四条 停《车位面积《应按以下规》定确定?
《 : 小型《汽车露天《停车场 《 ,。 25【~30平方米/车】位;
! 小型汽车》室内停车库 【。 30~3!5,平方米/《车位;
】 小《型汽车路边停—车,带 ? 16~】20:平方:米/车?位
《 :。 多层机械【式停车应按产品【。。样本和设计图纸【核算:
: —摩托车停车位 】。 , , , 3~3.》6平方米/车位;
!
自】行车停车位 — , 1》.,5~1.8平—方米/车位
! 机动车停车!。位控制指标以小型】汽车为标《。准当量按下》。表,(,表四)换算
! 表四 车辆】。停车位当量换算系数!。
】
》
车型!
】微型
【 小型》
— 中型
】 ? 大型
《。
铰】接
! 《
》 : 换算系数
! , ? 0.7
】 1.0
】。
: ? :2.0
【 2.—5
— 3.5
! , :。
》
第】六十五条 居住区应!优,先,考虑地下停车地【面停车率《不,宜大:于,30%建筑面—积大于?5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应设》置地下停车》场地面停车位可与树!。阵式绿地相结合【
【 ,第六:十六条 停车场【与城:市道路相交的—出入口通道和—。城市道路宜采用正】。交布置如斜交则交】角,不,。宜小:。于75度《出入口应《。符,合行车视距要—求,宜右进右出》
— 第?六十七条 建筑基】地应向次干路、支路!。设,。。。置,开口不宜向》主干:路设置开《口禁止向快速—路设:置开口
】
第六》十,八条 各《类建筑?基地:机动车?出入口位置》距,相邻:城市主、次干路交叉!口不宜小于》8,0,米距桥、隧道的起】坡线距离不宜小于】。50米
》
》 第六十九》条 地?下空间利《用应与地面建—筑、人防工》程、地下停车场、管!网、地下文物及【其它地下构筑物统筹!规划、合理安排【鼓励同一街区内公共!建筑的地下空—间按规划进行互【通设计
】 地《下通:道的设计应与—地上、地下》建筑密切配合出入口!应安:排人流集散用地其】面积:不应小?于50平方米
】
—第七十条 新建【。、改建、扩》建下列建设项目应进!行交通影响评价
】
, : (《一)在城市中心【区建筑面积大于1】。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建项目或《建筑面积大于5万】平方米的居》住区;
》 》(二:)在城市外》围地区或交》通相对宽松》的地区建筑》面,。积大于5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项目或?建筑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的居住区;】
【(三)?在城:市快速路及》主干路两侧重要【的公共建筑如商厦、!体育场馆、》展览馆?、会议中心、酒【店,、医院、学校—等;
— :。 (四)铁路客货站!场、公路《客货站场《、客:货运码头、公—共汽车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大型加油站、公!交枢纽、物流中心】等城:市,交,通设施;
! (五)》在,城市主?、次干路上施工【并对交?通有严重影响—的市政工程项目;
!
》 (六)其他对城】市交通?有严重影响的—建设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