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第八章— 绿地 —。 第:五十八条 》居住区绿化、单位】。绿,化及其他各类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化应达到如下—标准    (】一)新建多层居住】区绿地率不》得低于35》%高层(含》中,。高层:)绿地率不得低于3!7,%改建、扩建居住】区绿地率不得低【于25%; 】 ,  :(二)新建学校、医!院、疗休养》院、机关团体、部队!等单位和公共文【化设施绿《地率不得低于3【5%; 》  : (三?)公园绿地率不得】低于75%》;游园绿地》率不得低于65%园!林广场绿《地,率不得低于》60%; —   (四》),城市大型商业、市场!、公共设施建设【项目:的绿地率《根据其功能要—求合:理确定 》。 第五十》九条 ?产生有害性气体【及污染物的工厂及垃!圾处:。理厂应?按相应的专业规范要!求设置卫生》防护:林带: ,     古树名】木周边?宜留出不小》于,20米的保护—绿地     滨!临水体的绿》。带应结合地形与岸】线设计有机地组【织水体、绿带—景,观,形成有滨水特色【的,景观绿带并》应在道路和水面【。之间:留出透景线》 第六十条】 新建居住区的【。公共绿地采用分级设!置的原则 》    (一)组】团级公?共绿地面《积不应小于0—.5平方米》/人;小区级—(含:组团级)《公共绿地《面积:不应小于1平—方,。米/人;居住区【级(含组团级和【小区级)公共—绿地面积不》应,小于1.5平方【米/人; —   (二》)每块集中绿地面】积不应小《于400平方米宽度!不得低于8米且必】须,满足不应《。小于三分之一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范围之外其》中绿化面积(含【水面)不宜》小,于总绿地《面积的?7,0%; 《    (三)【鼓励居住区公—共绿地向公》众开放;《 ? 第六十一条 【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公?共绿地应严》格控:制不:应挪作他用确因特殊!。需要改变其用地性】质的应严格》按有关规定报批 】   ?  :城,市绿线范围内—不,宜,建设与?绿地规划《无关的项《目 第六十二!条 :鼓励屋顶绿》化,、垂直绿化、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垂直:与平面相结合的绿】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