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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建?筑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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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条】 鼓励为社》。会公众?提供公共开放空【间公共开放》空间包括《广场、?绿地、?通道、核定》指标以外停车—场(库)等供公【共,使,。用的室内外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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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条 !市区:。主次干路两侧—、沿河湖水系—、,风景区?周围建筑(含新建及!改造)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主干路两侧】居住建?筑立面宜按公共建筑!要求处理不应—设置外凸《式阳台(包括外封闭!式)建筑的阳台【。、雨篷、凸形封窗不!宜突出建《筑控制线;
】 (二)沿路建】筑空调器室外机及附!属设施必须统一隐蔽!设置:。;
? (三)沿【路建筑附着商业【。招牌、广告必须统一!设置
【第七十三条》 建筑与城市道【路红线之《间不应?单独设置锅炉房【、厨:房间等?有碍城市景观—、市容?卫生的附属设施
】
配、变电!室、泵?房宜布置《在地下室或底层确需!独立设置的要—根据消防、环保、安!全等:规,定进行?布置其外部形象应与!周围景观环境相协】。。调
《。 围墙宜采【用透空式《设,计
第七十四!条 :鼓,励建筑群体组—合,空,间环境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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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五条 限制》沿城市快速路—、主:干,路建设小型商业设施!鼓励沿支路建设商业!设施鼓励建》设商业内《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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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状商业设《施(总体长》度与平均进深—比大于31的)允许!建设长度占其所临】道路长度的》比例除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另有规定【外根:据该道路的性质【分,别控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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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外,。公路
】 :快速路
— 主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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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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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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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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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
: 40】%,
【 50%《
》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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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沿城市次【干路:和支路的商》业设施为内街形【式的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酌》情提高其长》度占其所临》道路的比例;
】 (三【)沿街商业设—施退让道路》红线:距离大于《。规定距?离,2倍以上的可不纳入!上述计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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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条 设置《城市雕?塑应按照城市规划】实,施方便公众观赏雕】塑,。选址不应影响城【市交通和交通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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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性广场不—宜设置城《。市雕:塑
《。 雕—塑和小品设计应考虑!设置环境的人—文景观、自然景观和!尺度、色《彩,、质感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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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条 ?设置:广告:。、,招牌、?指示牌应当遵循安全!、美观的原则并【应符合建筑交—通、消防、通风、采!光,安全等的要》求空间造型应与环】境相协调
【 (一)【道路红线内悬—挑的灯箱《、广告、招牌与人】行道的净空》不应小于3米;
!。。 (二【)与人行道垂直方】向立:柱布置的其净空高度!不应小于2.5【米总高?度不大于《3.7米不应侵入车!道立柱不应影响行人!交通;
】 (三)》沿道路布《置的落地《灯箱、广告、指示】牌宜沿道路侧面平】行,布置并压缩》占道路?横断面的《宽度;?
》 (四《)在道路交叉口和绿!化,。隔离带内不应设置影!响交:通视线的灯箱、【广告、招牌、指【。示牌主、次干路【两侧严禁设》置影:响行:车安全的闪》烁照明?;
【 ,(五)城市纪—念性建筑、教—育设施?、政府行政用—。地、: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应:设置商业性广告住】宅建筑上不应设【置广: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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