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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章 》。建筑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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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条】 鼓励为《社会公众提供—公共开放空间公共开!放空间包括广—场、绿地、》通道、核定指标以】外停车场(库)等供!公共使用的室内【外空间
! 第七十二条 】市区主次干路两侧、!沿河湖水系、—风景区周围》建筑(含新》。建及改造)》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主干?路两侧居住建筑立】面宜按?公共建筑要求处理】不应设置外凸式阳台!(,包括外封闭》式,)建筑的《阳台、雨篷、凸形封!窗不宜?突出:建筑控?制线;
】(二)?沿路建筑空》调器室外机及—附,属设施?必须:统一隐?蔽设置;《
《 (三)沿路建筑附!。。着商业招牌、广告】必须统一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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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条 建筑与城市道!路红线之间不应单】。。独设置锅炉房—、厨房间等有—碍城市景观、市【容卫生的附》属设施
》 配、变【电室、泵房宜布【。置在地下《室或底?层确需独立设置的要!根据消防《、环保、安全等【规定进行《。布置:其外部形象应与周围!景观环境相协调
! 围墙宜采】用,透空式?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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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条 鼓】励建筑群《体组合?空间环境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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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五条 限!制沿城?市快速路、主—干路建设小》型商业设《。施鼓:励沿:支路建设商业设【施鼓:励建设商业内—。。街
《 (一)带—状商:业设施(总体长度与!。平均进深《比大于31》的)允?许建设长度》占其所临道路长【度的比例除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另有规定外根据!该道路的性质分【。别控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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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公?路
《 快速路】
主!干路
! ,次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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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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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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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沿城!。市次干路《。和支路?的商业设施》为内街形式的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酌情提高其】长度占?其所临道路的比【例;:
(】。三,)沿街商业》设施退?让道路红线距离大】于规定距离2倍以】上的可不纳入上述】。计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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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条 《设置城市雕塑—应按照?城市规划实施方便公!众观赏?雕塑:选,址不应?影响城市交通和交】通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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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性广场《不宜设置城市雕塑】
】雕塑和小品设计应考!虑设置环境的人文景!观、自然《景观:。和尺度、色》彩、质感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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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条 设—置广告?、招牌、指》示牌应当遵循安【全、美观的》原则并应符合—建筑交通、消防、通!风、采?光安全?等的要?求空间造型应与环】境相协调
】 (《一)道路《。红线内悬挑的—灯,箱、广?告、招?牌与人?行道:的净空不应小于【3米;
— (》二)与人行道垂直】方向立柱布置的其】净空高度《不应小于2.5米】总高度不大》于3.7米》。不应:侵入车?道立柱不应影响【行人交?通;
!(三)沿道路布【置的落?地灯箱、广告、指】示牌:宜沿道路侧》面平行布《。置并压缩占》道路横断面的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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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在《道路交叉《口和:绿化隔离带内不应】设置影响交通视线的!灯箱、?广告、招牌、指示牌!主、次干路两侧【严禁设置影响行车安!全的闪烁照明;
! (—五):。城市纪念性建筑【、教育设施、政府】行政:用地、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应设【置,。商业性广告住宅建】筑上不应设置广【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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