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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公共配套《设施:
第五—十,条 城市居住区配套!设施:应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和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配套《建设国家另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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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一—。条 规?划用地内的居—。住人口规模》。界,于,组团与小区之间或】小区和居住区之间】的,除,配建下一级应—配建的项目外还应根!据所增人数、规划】。用地周围的设施条件!及本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具体规—划要求增配高一【级,的有关?。项目及增加有关【指标
!。。 第:五十二条 居—住,。组团或零散居住用地!应按居住组团配【置公:共设:施的要求或》具体规划要求进行配!套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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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条 旧【。区改建和城市边缘】的居住区其配建项目!可按:有关:规范、规定》要求酌情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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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条】 配套社区组—织用房?、物业用房和社区】卫生等用房建设标准!按照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五条》 农:贸市场(净》。菜,超市)配置原则农】贸,市场(净菜超—市,)应:结合城市商贸网点】布局规划和周边【居民现状进》行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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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1【.,0-1.5万人设置!一处建筑规模—不宜小?于400《0平方米底层面积】不宜小于2》000?平方米并《应配置相应的停【车场地和人流集散】广场
第【五十六条 》教育设施配置标【。准教育设施应结【合城市?中小:。学布点规划和—周,边居民现《状进行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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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幼儿—园
? , 每0.5-1!.0万人设一—处标准规模为6、9!、12班每班—容30座
! 配建幼儿园用地】面积为6班规模≥】3,000平方米;9班!规模:≥3500》平方米;1》2班规模≥40【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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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幼儿—园应设?。置室外游《。戏场地?
:。 ? 小学?
《 每?1.5-1.—7万人设一处—标准规?模为24、》30、36班—。每班容45座—
—配建小学用地面【积(指学《校,建设用地)为24班!规模≥20000】平方米;30班【规模≥25》0,00平方米》;36班规模≥3】00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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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
! 每3.0】-5:.,0万:人设:一处标准规模为2】4、30、3—6班每班容》45座
》 ? 配建中《学用地面《积,(指学校建》设用地)为》24班规模≥2【4000平方米;】30班规模》。。≥300《0,0平:。方米;36》班规模?≥360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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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条 环卫设施—配置:环卫设?施应结合城市—市容环卫规划和周】。边居民?现状进行《合理设置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等】市容环卫设施设置标!准,参照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2《003)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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