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第六章 —建筑:高度 第四】十五条 建筑的高度!必须符?合建筑间距退让【、日照、消防、城市!景观:设计等?方面的要求同时【应符合本章》的规定 】 ,。 第四》十六条 在气—象台、?电台和其他无线【电讯设施及其通【道(:含微波通讯》)等:。有净空要求的设施】周围新建《、改:建的建筑建》筑,高,度应符合国家、地】方,等相关规范要求 】 ? 第四十七条!。 在文物《、建:筑保护单位、—风景区周《围,。。的建设?控,制地带内新》建、改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其控【制高度应符合建筑和!文物保护的有关规】定并按经批准的相关!规划执行《 】 第四十八条 鼓励!沿城市主、次干【路两侧建设》高层公共《建,筑 ! 第四十九》。条, 建筑临接两条【以,上道路、直》接临接广场、—河道的其高度可【适当提高但》在山:。体,周边的建《筑宜适当降低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