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 锅炉烟风系统
6.3.1 空气预热器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空气预热器进出口烟道和风道上应设温度传感器,温度报警信号应上传到控制室,空气预热器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 回转式空气预热器应设有停转报警装置、水冲洗系统和灭火系统;
3 锅炉空气预热器的传热元件在出厂和安装保管期间不得采用浸油防腐方式。
6.3.2 除尘器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除尘器的进出口烟道上,应设置烟温测量和超温报警装置;
2 袋式除尘器进出口烟道的每个流道上宜设置关断门。
6.3.3 脱硫塔其后的烟道应设置人孔。
6.3.4 发电厂液氨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液氨储罐宜布置在敞开式带顶棚的建筑物中;
2 液氨储罐的进料管宜从罐体的下部接入,若必须从上部接入,进料管宜延伸到距罐底200mm处;
3 液氨储罐应设置固定喷淋冷却水系统、高低液位报警系统、压力表、温度计、安全阀;
4 液氨区除液氨储罐以外的其他设备应布置在防火堤外;
5 液氨区应设置氨气泄漏检测器和逃生风向标;
6 液氨系统应配备氮气吹扫装置;
7 所有接触氨的材质不应采用铜质材料;
8 氨管道应采用无缝钢管,除必须用法兰与设备和其他部件相连接外,氨管道管段应采用焊接连接;
9 氨管道应有防静电的接地措施;
10 氨管道宜采用架空布置,不应地沟敷设;氨气管道与其他管道共架敷设时,氨气管道应布置在外侧并在上层;
11 氨的安全阀排气不应直接排空,应处理后排放;
12 氨管道上的阀门和附件应保证其严密性,严禁使用闸阀;阀门的执行机构宜采用气动;采用电动阀时应采用防爆型的电动执行机构;
13 氨气/空气混合器或氨气/烟气混合器出口的氨气浓度应有监测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