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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关于城市】道路、?公路:、铁路(红》线)的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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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建筑退让城》市道路?规,划红线距离》的规定为保证建筑】地下基础或地下室】的施工不《致影响?城市道路《各,类管线的安全运营】保持建筑物》人,流,和车辆的出入—、集散不《影响城市道路交【。通通:畅并形成开敞的【。城市空间环》。境沿城市道路建筑应!。按道路功能、路【幅宽度以《及建:筑物类别、高度、体!量确:定其:。后,退道路红线的—距离最小《后退:距离按表6》。-1控制
! 注1、高【低层组合的建筑后退!距离按建筑》不同高度分别—控制在确定》建筑的具体退—让,应综合考虑城市【景,观的整体协调—。
【 2、》老,城区及旧城改造地】段可:以适当减少退让的最!小距离?同时:要求沿城市》。道路两侧《新建:、改建?建筑:物的控制高度(H】)不得超过规划道】路的红线《宽度(W《)加建筑后退—距离(?S)之和的1.5倍!即H≤1.5(【。W+S)《
】 3、步》行街、商业街等特殊!路段可以《适当减?少退让的最小距离】但需在设计条件中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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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建筑退让公路规划红!线距离的《规定为保证公路【运输安全、通畅形成!良好的?交通景观《环境防止沿》公路无序开发新建建!筑物:(交通管《理及附属设施除外】)应按?规定要求退让公【路,规划线(《两侧边沟外缘—)具体为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不【少于:100米 》县道:。。不少于5《0米 乡道不—小于30米 退让空!间内需布置公路【。绿化隔离绿带的隔】离绿带宽度详见相关!绿线管理规定—。在,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非封闭式公【路,建筑退让按城市道路!红,。线,要求执行《
6.3 — 建:筑退:让,铁,路线距?离的规定《为保证铁路安全运】行并减轻《。对周边环境影响【两侧新建建筑物【(铁路?站台及其附属设施】除外)?退让铁?路干:线的距?离不小于10—0米 退让》。铁路支?线的距离不小于3】0米 在退让空【间内:。设绿化隔离带具【体隔离带宽度同【时符合相关》绿线管理规定
6!.4 围墙—退,让城市?道路距离的规定【
《 临城市道路不】宜设:置围墙如《需建设不得建设封】闭式围?墙应建镂空》。围墙及绿《篱等构筑物》建筑物?退让道路《红线:<10米的》围墙退?让城市道路红线最】小距离按建筑—物退让距离的1/】2控制?且主体高度》不宜高?于2:.0米;《建筑物退《让道路红线≥10米!。的对于交通性—道路围墙退让最【小距:离≥5米对》于生活性《道路原则上》按建筑?物退让距离的—1/2控《制老城区内》。退让可在此基础上】适当减少《传达室?。。在满足围墙退让的基!础上:适当加大《退让
6.5 】 临城市道路新建】地,下建筑?退让道路红线—最小:距离在满足地下【市政管线敷设的前】提下原则上按地【上的建筑《物,退让道路《红线距离的1/【2控制最小》距离不得小于5米】;非临城市道—路的新建地下建【筑退让应满足相【应的规范要求临城】市,道路地下建筑出入】。口变坡点距》道,路红线最小距离应】≥1/2建筑物【退让道路红线距离】且≥7?。.5米
》6.:6 ?临时:。建,筑,退让城市道》路红线?参照围墙退让—城市:道路红线的规—定执行
6.【7 关于城—市道:路及城?。市道路?交叉:口的管理技》术规定
— ?6.7?。.,1 城市道》路设计应严格遵【循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及相关规》范市区新实施(整治!道路有条《件的)的《次干路以上等级【道路:应,按规范设置港湾【式公:交站台;城市道【路交叉口《应根据相关道路【的,等级、?分,向流量、公》共交通站《点,的设置?、交叉?口周边用地的性质】确定交叉口的形【式及其?用地范围城》市道路(次干道以】上及重?要的:支路)平面交叉口的!进出:口,应设展宽《段增设?右转弯车道并相应】增加车道条数—
6【.7.2 —为保证城市道路【交叉:口处的行人顺利、安!全通行?市,区新实施道》路(整治道路有【条件的)凡宽—度≥40米 的需】在交叉口处、快慢】车道间设置》安全岛以渠化交通确!保交:叉口的通《行秩序及行人—安全市区《新建道?路交通设施应同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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